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便被公安机关宣布“发狂致死”。据了解,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记者给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求证此事时,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2009年是官场雷语频出的一年,在“打电话给政法机关领导不懂规矩”这句官语横空出世之后,2010年也差不多能和那些“你替谁说话”、“你是不是党员”的语录相提并论。
可问题是,公众确实很想知道,梁检察官嘴里的“规矩”到底是什么样的。另外,也只有让公众和媒体记者知道了这个“规矩”,公众和媒体才能按“规矩”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啊,万一不小心又冒犯了哪条“规矩”,弄个两边都尴尬,那多不好啊。
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什么样的规矩,可以拒绝记者给政法机关的领导打电话?是不是政法机关不在媒体和舆论监督的范围之内?还是记者在采访官员之前必须先得递上个红包?这样的“规矩”是政法部门自己的,还是官员自己的,还是各地各部门通用的?种种问题,确实需要梁泉副检察长公布一下正确答案。
事实上,作为媒体,电话采访官员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官员也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其一,媒体是民主的看门狗,替人民行使监督权。近些年来,作为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了很好的效果,并且这种效力在进一步扩大;其二,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而言,既然官员的姓名、手机等内容都贴上了政府网站,那么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媒体记者在遇到问题时,找到相应官员的电话然后从官员口中证实清楚,就应该是一种行政常态。
“发狂死”故然可怕,里头或许也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猫腻,但权力者对于媒体乃至于老百姓权利的公然漠视,才是一起起“看守所故事”频繁上演的根源所在。只要有这种漠视存在,什么没有刑讯逼供、什么找借口推脱,什么拒绝采访,在官员眼里才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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