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如果谷歌非要违反中国法律 后果自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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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毅中:如果谷歌非要违反中国法律 后果自负
2010年03月12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张蔚然)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12日在北京就谷歌问题表示,如果谷歌非要做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就是不友好、不负责任,后果谷歌自己负责。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2日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工业结构升级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集体采访,有两位记者先后就谷歌问题提问。李毅中首先表示,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从上世纪末到现在,网民有3.84亿,网站有380多万个,“在座的年轻朋友可能都是网民,我也经常上网。不仅国内的公司、国外的公司也进来了。”他说。

  李毅中接着表示,首先,中国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这不是中国特有的,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对互联网都是依法管理的,企业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任何有害于社会稳定、有害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当然不能听之任之。其次,任何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也一直反对黑客攻击。

  李毅中说,谷歌本着这两个原则,扩大在中国的市场、中国的业务,中国是支持的。“但是如果做出不遵守中国法律、法令,甚至做出违背中国法律、法令的事情,就是不友好、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应该的,这和国际大公司的身份也是不相称的。”

  李毅中接着说,“至于说退出不退出,这完全是谷歌自己的自由。不退出的话,中国会欢迎,不退出对中国互联网发展也会有利;如果要退出的话,我们会按照法律法令来办,中国互联网市场依然如故,依然是迅猛的发展,也不会受什么大影响。”

  又有记者提问,如果“谷歌”在中国的网站取消对搜索结果的限制,中国政府会有什么样的做法?

  再次就同一问题作答,李毅中说,“如果非要做出这种违背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我再重复一遍,你是不友好的,是不负责任的,后果你自己要负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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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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