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应把握三原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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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应把握三原则
2010年03月14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表示,两岸正在商签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一个综合性的、具有两岸特色的协议。商签这个协议应该把握好三个原则:第一,平等协商;第二,互利双赢;第三,彼此照顾对方的关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闭幕。在会后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温家宝作出上述表示。

  温家宝说,我确实讲过,在商签协议时要充分考虑两岸经济规模和市场条件的不同,关心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特别要照顾台湾农民的利益。 我也确实讲过,要让利给台湾。这种让利,比如通过减免关税,通过早期收获实现。另外,也要做出让台湾农民放心的事情。但是,我看到台湾的报纸,很大的篇幅报道温总理关于让利的论述。可是我在在线访谈时讲了两句话,后面还有一句话“因为我们是兄弟”,这句话就鲜有报道。

  “我知道商签协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正因为我们是兄弟,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问题总会可以解决的。”温家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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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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