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不择手段公款出国游只违纪不违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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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晚报:不择手段公款出国游只违纪不违法?
2010年03月23日 08:40 来源:西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原吉林煤工局大规模组团公款出国 局长用假身份

  据报道,吉林原煤炭工业局组织的出国游,是直接由局领导在局党组会上作出的决定,而且根本不差钱,一部分人找纳税人报销(局自有经费),另一部分找下属企业报销(典型权力寻租)。可是处罚结果怎样呢?

  结果是:不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只涉及党纪政纪处分。对吉林省能源局局长等一干领导的最大处分就是“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对公款出国旅游大开方便之门的外办主任、审批处处长等则只是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写检查”,至于其他具体参与公款出国旅游的官员们更是连写检查都给免了。

  试问,如此“惩处”,究竟是对公款出国旅游的问责呢,还是变相鼓励呢?出了事最多是写写检查,公款旅游难道是“不去白不去”吗?

  公款出国旅游不在于办的是“因公护照”还是“因私护照”,也不是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而是公权滥用行为,须受到严格的法律追究。否则,再多的“三令五申”也仅只具有“宣传”效果而已。“对不起,纳税人同志,我公款出国旅游了,您警告我吧,我这就回家写检查。”——这不是官员“喝酒喝到眼出血”时的醉话,而是公款出国旅游最为真实的问责现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挥霍公款、寻租腐败的官员,不能仅以党纪政纪处分了事。 舒圣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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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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