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汽车“不设防”今年实施年票互认互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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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佛肇”汽车“不设防”今年实施年票互认互通
2010年03月24日 02: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肇庆3月23日电 (记者 黄耀辉)作为珠三角重要区域的“广佛肇经济圈”推出举措:3月31日起三地路桥机动车辆有望实施通行费年(次)票互认互通。

  23日下午,肇庆市相关部门向中新社记者表示,经广东省政府同意,肇庆市从2010年1月1日起试行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制,缴费时间为1月至4月。因为是年票制试行的第一年,缴费期调整为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自去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建设规划纲要》和提出广佛肇经济圈发展思路后,2009年末,广州、佛山、肇庆三地在中国内地和区域金融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三地交往“不设防”已成为“广佛肇”人的共识。

  此前,广州和佛山已实行了互通年票制,肇庆纳入“广佛肇”经济圈后,三地将实行的机动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制限于普通公路通行,惠及当地市民的是本地摩托车和农用手扶拖拉机将不再收取年票和次票。

  据了解,2009年12月31日零时,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肇庆市分别撤销了境内政府还贷的4个二级公路收费站;2010年1月1日零时,在实行年票制的同时,又撤销了4个一级公路收费站。

  目前,肇庆市只保留8个收费站,除肇庆大桥收费站外,只对非肇庆籍机动车辆收取路桥通行费次票,而对肇庆籍车辆不再收取通行费次票。

  粤运汽车有限公司肇庆客运总站站长蒙广汉说,肇庆实行年票制后,提高了公路通行效率,方便了乘客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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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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