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平惨案中,48岁女环卫工人刘瑞英,以一把扫帚对凶嫌带血尖刀,似“老母鸡护雏一样张开着双臂,护卫着身后的三个孩子”,就是这位自称很“当时很害怕,腿都在抖,上下牙齿在打战”的女人,救下了三个孩子。
但是,这名环卫工人却并未进入在南平有关部门公布的“3·23”特大凶杀案见义勇为名单里,相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是:认定见义勇为名单的依据是根据当时校门口的监控录像,———“刘瑞英没有出现在录像上。”(3月28日《羊城晚报》) 刘瑞英说自己救人了,而且还是在相当危险的情形下救了3个人,被救者没有站出来反对;诸多有公信力的媒体也这样报道了,在已经过去的这段时间里,也没有人提出质疑。那么,在通常意义下,我们认为,刘瑞英就是救人英雄。但是,现在监控录像告诉我们,它没有看到刘瑞英救人。那么,刘瑞英就不能算是救人英雄了吗?今后,在没有监控录像的地方是否还有见义勇为?救人是不是要到监控录像头下才实施呢?
我们常常被要求向英雄学习,当一个英雄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却陷入有可能被机器误会的尴尬。可是,这个事情的鉴定真的有那么难么?其实,只要低下身子,问问一些人就行了。我想,大概不必把这个事再深入探究了吧,如果说得越多,伤害的不仅仅是可能的救人英雄,还有“我本善良”的民众。要知道,救人者,在救人之初并不是想图得现在的名利,而对救人英雄的否定,无异于一次对善良的谋杀。
回到扬善惩恶这个话题上来,凶嫌在校园门口制造的血案,已经令这个社会感觉相当沉重了,那么,在此时,也就更需要弘扬善意,以弥补创伤,这些善意,当然也就包括对救人英雄的肯定。根据那个依赖监控器的逻辑,现在还不好肯定谁是谁不是英雄,那么就请南平政府把这个简单的问题弄清楚,行不? 汤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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