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解决“信访不信法”功夫在于批示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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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解决“信访不信法”功夫在于批示外
2010年03月29日 16:3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的一次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如今人们解决纠纷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由于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案中又能够‘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信访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如果任由各种纠纷肆意发展,最终没有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而是循着信访这条路上下反复处理,无疑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3月28日《广州日报》)

  部分民众“信访不信法”确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确是不正常的现象,也确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但为什么民众“信访不信法”呢?有些地方官员认为是民众的问题,民众不懂法,民众不愿意走法律程序,其实不然。现代公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法律遵从度也越来越高,但是在地方很多事情是无法走法律程序的。比如,机关事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他们往往承认该签该缴,但是一句没有钱就能把你打发掉,实际上公款吃喝上从来不差钱。再比如,非法强征农民土地还不给补偿。这些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是不给你解决的,而且在法律不如权力大的地方,地方法院几乎不受理这类案件,即使给你立案你打赢了官司,你也解决不了问题。要想解决问题就得上访,这已经成为明规则;只有得到上级领导的批示,才有希望解决下边的干部不是怕上级领导的批示,而是怕上级领导手中的权力。

  可以说,在法治社会尚未完全建成的当前,上访还是民众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通道,同时也是民意上传的一条重要通道。在这种情况,如果领导不批示或少批示,无异于堵塞这条通道,肯定不符合民意,更不利于社会和谐,有利的只有那些不断“制造麻烦”损害百姓利益的个别地方官员。

  要减少民众信访,治本之策,一是地方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做违法违反民意的事情,不与民争利;二是出了问题就要勇于面对勇于解决,避免民怨升级;三是要重塑法律在地方的威信,严惩以权乱法的行为。唯有如此,越级信访案件才会减少,社会和谐才有希望。(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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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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