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1-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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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局: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1-3%
2010年03月30日 1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30日电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今日表示,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2000-3000亿人民币,占GDP的1-3%。

  郑国光是在今日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介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情况的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4月1号起实行,条例在总结多年来气象灾害防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化和细化,从而做出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规定。

  郑国光介绍,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2000-3000亿人民币,占GDP1-3%。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投入,过去11年中央财政投入年平均增长率15.3%,高于GDP的增长。

  郑国光表示,中国的气象管理体制是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对防灾减灾的气象基础设施投入,历来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中国对气象基础设施的投入,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投入了巨资发展气象卫星,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巨资建设覆盖全国的、世界一流的多普勒天气雷达网,现在已经建成158部,在过去十年先后投入了近百亿人民币。

  郑国光说:“对我这个气象局长来说,我不担心中央和地方的投入问题,我考虑的是怎么把地方和中央的投入用好,发挥效益,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的能力,怎么提高预报准确率,怎么把信息传给老百姓,能够减轻老百姓生命财产的损失。”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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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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