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血案后,当地一所学校老师让学生以“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的方式谈对血案的看法,有学生在给凶手郑民生的信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3月31日《羊城晚报》)
个别孩子“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表达让人感觉很不安。反思南平血案,一定要警惕和拒绝这种仇恨思维,特别是不能向孩子传递和鼓励这种以暴制暴的仇恨,无论这种仇恨指向谁。
我能理解舆论对贪官痛恨,也对这种滋生贪腐的体制土壤充满反感,但反对“要仇恨就去杀贪官”这种空有一腔道德激情、充满快意恩仇却极其非理性的暴力复仇思维。谁是贪官?谁有资格判断一个人是贪官?即使确定一个人是贪官,也应由法律去惩处。“要仇恨就去杀贪官”听上去似乎有道义正当性,其实仅仅是一种道德幻觉。当一个人陷入“杀人”这种仇恨思维和报复情绪中时,已经脱离了秩序的轨道和道义的原则,而成为暴力的信徒,会把每一个人和整个社会当成自己的敌人,每个无辜的人都可能成为暴力思维的受害者。不要以为这种思维与凶手郑民生的思维有什么区别,两者是同构同源的。
美国弗吉尼亚枪杀案发生后,学校举行悼念仪式时,不仅给32个遇难的学生点燃蜡烛,还有第33根蜡烛,那是为自杀的凶手而燃。这既是充满关怀地也将凶手视为一个受害者,也是为了消弭仇恨。南平血案面前,我们也需要这种消弭仇恨的公共情怀。(曹林 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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