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 广西两市十县被点名批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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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 广西两市十县被点名批评
2010年04月08日 09:3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果没有污水处理厂,每日的污水不是排进了河流,就是直接流进了周围的田野河沟,当地居民的健康生存将会受到威胁。4月7日,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召开奋战3个月确保完成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动员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我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形势不容乐观。

  为确保今年6月底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会议下了铁令: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免职。

  会议透露,目前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没有扭转,截至2010年3月,我区“十一五”后3年117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仅建成35项,正在施工建设的有75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有7项。2009年计划建成的61项,实际建成只有25项,建成率仅为4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会议点名批评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特别缓慢的2个市和10个县,即梧州、贵港市以及上林、鹿寨、平乐、浦北、田林、那坡、昭平、罗城、都安、大新县。

  为确保今年6月30日底前,全区所有市县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会议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快施工进度,监理单位要全天24小时跟班作业。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视情节给予制裁。如果是广西本地企业,将依法给以降低资质,情况恶劣的将取消其在区内的招投标资格。如果是区外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该罚款的罚款,该限制其招投标的给以严格限制,情况特别恶劣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在广西的招投标,甚至驱逐出广西市场。

  会议发出铁令:要坚决依法实行问责。凡到今年6月30日前完不成任务的市县,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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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缓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我区建设进度严重滞缓的10个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分别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都安污水处理厂;东兴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浦北县城污水处理厂;昭平县城污水处理厂;那坡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田林县污水处理工程;大新县污水处理工程;平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上林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记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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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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