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中有查处、征收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权力,从房地产开发商手里低价购买门面,收取开发商的关照费,收取提拔税务干部的感谢费。
巴中市巴州区原地方税务局局长冉某,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财物12.2万元,被判刑10年。
冉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南充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华西都市报记者 苗志勇 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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