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21时,湖南郴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即儿童医院)医用氧问题调查处理结果: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等处分。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和平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经查,至今年1月20日前,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情况下,给儿童医院供氧,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
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该院综合办副主任江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行政撤销职务处分。(记者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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