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就“三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所谓“三定”,就是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也是这次大部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不设五人以下的处室
这次“三定”明确要求,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并分清主次责任。同时部门内的机构也要经常优化。以大处室制为核心,来全面整合、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各部门内设机构原有数量不能增加,不超过上级对口部门的内设机构数,不允许两个以上处室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一个机构相对应;不设5人以下处室。另外,合并组建部门的内设机构数,原则上压缩20%—25%。
人多的处室处级干部
不超过1正3副
记者注意到,“三定”还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的编制,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的职数。具体来说,市政府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改革前的规模。对职能弱化的部门,要适当精简编制;对职能强化、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通过整合资源、调整机构、创新体制机制等办法解决编制紧缺问题;对相关部门合并共同组建新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10%—15%比例适当精简并重新核定;对新设立的部门,人员编制从相关部门按职能一并划转,并统筹调剂部分综合处室的人员编制。
另外,部门领导的职数配备,处级领导职数根据内设处室设置情况从紧核定,5人的处室设1职,6—8人的处室设1正1副,9人以上的处室设1正2副。人数特别多的处室,处级领导职数配备不超过1正3副。
严禁突击提拔干部
记者了解到,这次大部制改革中,市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事、编制、审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也将加强监督,严禁超编进人,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机构改革结束后,市编办还将对“三定”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按规定进行验收。(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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