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治“楼超超”之类问题关键要前移监管关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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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治“楼超超”之类问题关键要前移监管关口
2010年04月15日 14:2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楼超超”:开发商并非一个人在“战斗”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15日 03版)□叶祝颐 江苏连云港的一家楼盘有着不断长高长胖的发育史,导致相邻小区地面、房屋出现裂缝。而连云港市房管局把违法建设的楼层当成合法房屋批准预售,据说房产局副局长刘某就买了该楼盘的房子,面积为360多平方米。近日,多家媒体曝光了此事,并且直指当地职能部门失职。 从法律角度讲,开发商要完成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从规划、立项、建设到售楼,必须经过多道程序的严格把关和审批。比如,建楼之前必须编制规划,并且严格依审核的规划图施工;在建楼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售楼的时候更是要经过审查许可后才能进行。相关规定不可谓不细密,相关程序不可谓不完备。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房地产开发商面前,多道阻止违法建筑的监管关口都成了一推就开的虚掩大门。 事实上,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帮忙,开发商根本完不成违法建房、售房过程。因而在“楼超超”背后,不是开发商一个人在战斗,而是有不少人在助战。 在违法建筑广为诟病的当下,作为住房建设最后把关者的房管部门,不仅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筑牢违法建筑的最后一道防线,反而给违法建筑颁发了预售许可证,令人惊讶;房管局副局长带头在该小区购买违建房达360平方米之多,更令人产生联想。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房管局副局长收了开发商的好处,或者是低价买房,但主管者从监管对象手中购买大面积住房,难免会让人推测其中会不会存在某种交换。 既然“楼超超”已被曝光,上级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查清其背后的事实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同时,揪出相关环节的失职者和寻租者,追究相关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治理“楼超超”之类的问题楼盘,关键是要前移监管关口,建立长效机制,安装制度补丁,让权力不敢脱缰,让逐利者断了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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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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