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应“自责”而后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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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应“自责”而后勇
2010年04月20日 09:2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难怪有人评价说,目前不少所谓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都是民众不关心的,民众关心的都不公开,好歹公布了民众关心的,民众又都看不懂

  近日,根据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陆续出现在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的政府网站上,在这19份“账单”中,除武汉外,均“自责”信息公开程度与公众需求尚存差距。(4月19日《新文化报》)

  虽然从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来看,这些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普遍呈上升趋势。但是仔细阅读这些报告,我们仍能发现不少问题。

  信息公开数量普遍被各地政府放在了报告中的显著位置。可事实上,信息公开数量并不足以作为衡量各个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的标准,因为各地对政府信息公开条目的统计口径并不统一。据长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指导处负责人透露,该市信息公开数量之所以能够从2008年的38.4万条飙升至2009年的121万条,主要是因为今年他们将政府部门对百姓咨询的反馈,也计入了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当中,占比高达60%。

  调整一下统计口径,就能让统计结果变化如此“巨大”。可见,要想在统计过程中动手脚,以便让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看上去进步“喜人”,并不很难。

  回答百姓咨询的哪些问题能够被列入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尚无从判断,但这却引发我们关注政府公开的信息到底都有哪些,到底是不是民众最渴望了解的问题。这19份报告中,人们虽然可以看到其中不乏民众普遍关心的部分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以及人事任免等信息。但是,仍存在着财务报告晦涩难懂、任免人员的情况语焉不详等问题。

  难怪有人评价说,目前不少所谓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都是民众不关心的,民众关心的都不公开,好歹公布了民众关心的,民众又都看不懂。

  对于这些差距,各地政府不是没有意识到。在这19份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各地也提出了各种改进意见,但遗憾的是,多为“提高认识”“加强力度”“完善形式”“巩固机制”等套话和空话,鲜有具体的政策措施,至于那些民众最关心的“三公消费”等政府信息,则更不知何年何月以何种形式能够得见。

  我们看到,虽然19个城市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但是还有更多的地方没有动静;虽然近20个城市“自责”信息公开程度与公众需求尚存差距,但是仅仅“自责”还不够,关键是要有勇气拿出实际行动,尽快尽量公开那些民众真正需要和关心的,而且公开的信息要让民众看得懂,真正满足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尹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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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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