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投诉工厂雇用童工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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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岁女孩投诉工厂雇用童工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
2010年04月28日 09:11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原来女孩担心被辞退后拿不到工资,遂向劳动部门投诉。目前,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

  贵州15岁的女孩小珍拿着临时身份证进入福清一企业打工,不到两个月,也就是昨天,她被工厂辞退。因4月份的工资迟迟没结算,小珍便以“雇用童工”、“拖欠工资”等理由,向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目前,当地劳动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童工小珍:报了实际年龄,仍被录用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小珍。

  据介绍,她刚初中毕业,今年跟着几个老乡来到福清。当时,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正在大量招工,小珍就去应试了。

  “招工时我提供了身份证,并报了实际年龄,但公司还是录用我。可两个月不到,突然以我‘未满16周岁’为由把我辞了,且这个月的工资也没给我!”小珍说。

  小珍告诉记者,昨天早上,她已办了离职手续。“公司虽然说要给我补4月份的工资,但不能马上拿到。”小珍说,她找公司要了几次,但有关负责人说工资按规定发一个月扣一个月,4月的工资要等5月才能发。

  用人公司:工作疏忽,不小心招进

  随后,记者陪同小珍来到了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管理部人事专员张芳华告诉记者:“因为当时招了300多人,没有认真计算她的年龄。”张芳华说,几天前,公司替新来的员工办理银行卡时,因为小珍的年龄未满16周岁,银行不予受理,才发现小珍是童工,于是马上将其辞退。“这是我工作失误造成的。

  至于工资,因为4月份没有结束,我们不方便结算,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会尽快结清。”张芳华说。

  劳动部门:雇用童工违法,将取证调查

  虽然公司答应尽快结算工资,小珍仍担心公司会“耍赖”,于是来到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向劳动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魏的工作人员表示,雇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部门会立刻展开调查。“这个投诉我们受理了,会马上给被投诉企业发送一份询问通知书,让他们提交相关材料做出解释。同时,我们也会向小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核实,查证她的具体年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企业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记者 王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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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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