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动法官与律师互动 意拒“不当关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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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推动法官与律师互动 意拒“不当关系”
2010年04月29日 1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4月29日电 (记者 李飞云)28日下午,浙江省法官协会会长齐奇和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签署《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意在推动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常沟通,尽量避免律师与法官的“不当关系”而影响司法公正。

  此《意见》主要包括良性互动组织机制、原则、司法业务研讨交流、资源和信息共享、重视律师作用积极落实诉调衔接机制、加强相互监督确保司法廉洁等六个方面。

  其中第七条指出:法官协会、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司法业务研讨。法官应谢绝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组织的研讨、座谈等活动。

  《意见》还指出法院应重视律师作用,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探索建立法院调查令制度。等。

  浙江省高院院长、法官协会会长齐奇在会后告诉记者,法官和律师作为不同的法律职业主体,良性互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在律师队伍中有很强的业务力量,相互沟通,可促进司法更加完善。

  同时,他也非常坦然并不避讳地指出,现在社会上出现一些因法官与律师走的“过近”而出现的司法不公等现象,此意见就是希望通过引导行业自律,使得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动更加阳关、规范、廉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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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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