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公安局明确规定 涉校案件不破领导免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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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新乡公安局明确规定 涉校案件不破领导免职
2010年05月11日 09:33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自4月30日,河南省警方加强校园治安,严打涉校刑事犯罪后,“活跃”在校园周边的犯罪团伙就遭到了严重打击。昨日,省公安厅通报,我省警方捣毁了两个沿路抢劫学生钱财的团伙。

  4月29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等四人抓获,次日,另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归案。经审讯,6人供述了在驻马店市几所中小学校附近抢劫的犯罪事实。

  4月27日晚,焦作武陟警方接到某中学校长和学生的报案,当晚11时,民警在县城某摩托车修理部将6名抢劫嫌疑人抓获。

  值得一说的是,为保护辖区学校、幼儿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新乡市公安局明确规定,2010年年底前,凡2008年以来涉校涉生案件侦破率达不到100%的,一律追究问责,因领导原因影响案件侦破进程的,领导就地免职。记者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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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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