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两国税局长受贿被判刑 一被告涉贪污逾百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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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两国税局长受贿被判刑 一被告涉贪污逾百万
2010年05月17日 14:2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5月14日对原通州区国税局局长印均、原海安县国税局局长蔡文华受贿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8个月、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2万元、10万元。

  法院查明,2003年1月至2009年10月,印均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索取、非法收受单位和他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合计人民币982000元、美元29600元,共计价值人民币1205073.68元。2004年初至2009年9月,蔡文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405054元。(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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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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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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