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驾新规重罚第一月 逃逸增多交警频被打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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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酒驾新规重罚第一月 逃逸增多交警频被打撞
2010年05月17日 15: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月1日起,司机饮酒后驾车一次记12分。新的处罚标准实行的第一个月,北京市酒后驾车现象减少了6.5%,但在遇到交警夜查时,试图闯卡、倒车、逆行逃逸的司机却越来越多。即使被查获,赖在车里不出来、找机会拔腿就跑甚至躲进厕所……诸多耍赖方式让人“叹为观止”。

  多位法律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28日,公安部长孟建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设立“危险驾驶罪”,从当前的情况看,不仅应该尽快制定,而且应该制定与之配套的执行细则,对逃避、抗拒检查的行为施以较重惩罚。

  醉酒被拘

  人数同比减少110人

  根据市交管局的统计,与3月份相比,4月份被查获的酒后驾车数量减少6.5%,醉酒驾车人数减少5%。据介绍,从年初至今,北京警方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从未减弱,目前已有近2000人因醉酒驾车被拘留,这比去年同时间段增加了约300人。只是在新的处罚标准实施之后,被拘留的人数明显下降。从4月1日至5月上旬,本市因醉酒驾车被拘留人数为571人,与去年同期的681人相比,减少了110人。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处罚标准对于“醉驾”的处罚并无变化,但司机们想到“只要喝一杯,就要进学习班重考交规”,也会有所控制。“增加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多多少少会让司机们有所警醒。可是,新增加的处罚力度其实还远远不够。北京查酒查得如此之严,还会发生北四环醉酒司机一次撞死3名修车人的惨剧,深层次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仍然太过宽松,不足以让嗜酒司机心生畏惧。”

  处罚渐严

  逃逸司机日渐增多

  上周五凌晨零点,朝阳区北苑路上,一辆没挂牌子的黑色轿车突然一个急刹,显然已经发现了前方正在夜查,只见它迅速调转180度,在一阵轮胎和地面的摩擦声中,沿着主路逆行疾驰而去。“现在,这种场面在城市快速路上越来越多了。”亚运村交通大队一名民警对记者说。由于担心酿成更大的险情,警察一般不会追赶,最多只能设法通过电子眼拍摄,日后再处理。

  记者近期在随同交警夜查时发现,新规实行之后,试图逃逸的司机越来越多。而本就喝高了的司机在驾车逃逸过程中,往往不顾一切猛踩油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会撞上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导致更严重的死伤。

  据交警介绍,调头逆行逃逸的司机都是提前发现了警察,而那些没能提前发现的,往往选择倒车或闯卡。“凡是在检查岗前边突然停车的,一定有问题。所以在检查岗前边,一般要设置一个控制岗,发现有人停车,准备调头或倒车,控制岗的警车就顶到这辆车后边。”民警说,即使如此,还是不可能控制住全部危险分子。况且,有些人发现进退无路,干脆猛踩油门,硬冲过去。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查酒后的位置需要设置在视线良好的地点,一些能够防止司机提前发现夜查交警的“好位置”不得不放弃。对交警夜查而言,无疑增加了难度。多位一线交警表示,现在对于逃逸的司机,即使拦截下来了,也难有更适当的处罚手段。

  一月频发

  交警查酒被打被撞事件

  试图逃逸或暴力抗法的酒司机威胁的不仅仅是其他公民的安全,一线交警和协管员更是他们伤害的主要对象。

  5月15日凌晨2点,正在北三环马甸桥上夜查酒驾的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交警袁聪,在检查一辆面包车时遭车内人员殴打,鼻骨骨折。当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在距离执法检查点百米时突然停车,司机迅速下车并朝车后方跑去,袁聪赶上前去,一名浑身散发着酒味的男子突然一拳打来,将袁聪击倒。袁聪倒地后,此人又扑上来,再度挥拳击中他的面部,袁聪顿时血流满面。

  就在一个多月前的4月9日,西城交警王横同样在夜查时,拦截一辆准备逃逸的奥迪车,结果被撞折了左腿。

  记者发现,连续频繁发生的交警被伤害事件,已经对一线交警的心理产生了影响。有交警表示,现在刚刚提高酒后驾车的记分,就已经出现了这么多逃逸行为,如果当真设立危险驾驶罪,大幅度提高醉酒驾车、飙车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到时候暴力抗法、闯卡逃逸的事情肯定会越来越多。以交警现在的执法方式和装备水平,恐怕很难应付局面。

  势在必行

  设立危险驾驶罪

  4月28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情况报告时建议,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这一提议迅速在法律界获得了广泛认同。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认为,在《刑法》中专门设立危险驾驶罪,可以最大限度地矫正不良交通行为,给潜在的犯罪分子一种强力威慑。

  张青松认为,无论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都属于“结果犯”,必须要造成危害结果才可以处罚。而危险驾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如醉酒、飙车,就可以认定犯罪既遂。这样无疑会让有潜在违法倾向的人心生畏惧。“当然,行为犯的量刑不宜定得过重,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提升量刑档次。”

  中洲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认为,设立危险驾驶罪,还可以让各地法院更有操作标准。“同样是醉酒驾车,出了事故之后逃逸过程中撞死人,有的地方适用交通肇事罪,判7年;有的地方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缓,差别太大了。”

  针对夜查交警频繁遭遇暴力抗法和遇到司机逃逸的情况,于德华说,如果制定危险驾驶罪,执法者就应该被赋予更强势的权力。与新的刑法罪名相配套的应该有一整套执行细则,对执法者提出明确的授权。否则,以现有的装备和执法方式去执法取证,势必会非常艰难。“如果今后这项立法能够实现,而北京也能出台相关细则,建议要放宽交警的执法权,同时对一线交警、协管员的装备、保护措施都应该完善。” 本报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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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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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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