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京办开始大裁撤 要求6月30日前撤销完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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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驻京办开始大裁撤 要求6月30日前撤销完毕
2010年05月18日 11:14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底之前,我省要完成驻京办事机构的规范清理工作。办事机构撤销后,它们原来承担的工作交给谁?人员怎样安置?资产如何处理?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河南省加强和规范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实施方案》对这一系列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部署。

  一问:谁撤销谁保留?

  据介绍,此次对驻京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是按国家有关精神开展的。在此次清理、规范中,保留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18个省辖市政府派出的驻京办事机构,由各省辖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最终要报省政府核准,决定保留或撤销。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县(市、区)及以下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全部撤销。

  6月30日前,规范清理工作要基本完成,做到从严把关、应撤尽撤。除按照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各省辖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二问:人员资产怎么办?

  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由同级编制部门重新核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对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原为事业单位的一律核销,所核定的人员编制一律核销,并注销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人员由派出单位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撤销的省以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县(市、区)及以下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其资产的清理评估、处置,由本级政府组织,所在省辖市政府监管。撤销的省政府有关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其资产的清理评估、处置等由省主管部门组织。省政府要求,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介入,对国有资产处置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问:原有工作如何做?

  各县(市、区)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后,这些机构原来承担的职能由保留的相应省辖市驻京办事机构承担。

  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省辖市,可提请在省驻京办派驻联络员;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省属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的,经省编办、驻京办审核批准后可在省驻京办派驻联络员,联络员接受省驻京办的协调管理。

  各级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的场所。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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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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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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