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9日)上午,“5·22”广外枪击案在宣武法院开庭,犯罪嫌疑人张荣秋等3人分别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罪。庭审时,第一被告人张荣秋总用“喝多了、我忘了、不知道”回应当庭问讯。
检方:酒后滋事引发枪案
检方指控,2009年5月22日21时许,张荣秋在宣武区一大排档就餐,酒后结账时滋事,欲对大排档人员进行报复。随后,张荣秋纠集韩建、卞永学,并指使韩建到张荣秋暂住地取来两把手枪,其中一把随身携带,另一把交给韩建。
当日22时许,张荣秋驾驶宝马车带韩、卞到大排档,并持枪把大排档经营者董某右眼部打伤;后枪走火,击中自己脚踝。驾车逃离时,张荣秋将路边的一辆宝来车撞损。两把涉案枪支,被丢弃在现场。
检方指控张荣秋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
被告:指责同伙没有阻拦
昨天庭审时,张荣秋等3名被告人表示认罪,但回答案发细节时,多以“不记得”为由进行辩解。韩建称,帮张荣秋取枪时不知道是枪;卞永学则称,事发时跟张荣秋去大排档,以为要去吃饭。
张荣秋在庭上,先后多次称“喝多了”,并称持枪滋事是“失控、失常的行为”,并坚持自己对案发时情况毫无印象。“第二天我还跟韩建说,你怎么不拦着,出这么大事儿多不合适。”张荣秋称。
受害人:怕报复约人“捧场”
庭审时,检察官当庭出示了被害人的证言。
证言中,大排档摊主的弟弟王某称,案发当晚,张荣秋在就餐后,因76元饭费,称“一会儿回来砸摊子”。
大排档摊主董某在证词中称,得知张荣秋要再来“砸摊”,便找了几个朋友来吃饭“捧场”。当晚10时,张荣秋等3人再次返回大排档时,“捧场”吃饭的朋友看到对方拿着枪,吓得都站了起来。
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 对话
“帮我求情,轻判点儿”
记者:你出事了,你刚出生的儿子怎么办?
张荣秋(歪着头,笑):我进去,儿子就会饿死,你帮我求情,轻判点儿。
记者:你妻子现在如何?我们能联系她吗?
张荣秋:我老婆没工作,就等你们救济了……她穷得连电话都没有。
记者:宝马车是谁的?
张荣秋:借的。
记者:车在你妻子名下。
张荣秋(歪头):…… (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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