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5月27日电 (记者 张彩林)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翁金建27日在此间举行的一个发布会上称,公安部为外国人签发证件的新举措将极大方便外国人在福建居留。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人居留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从今年6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对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可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
翁金建表示,新举措主要受益人为外籍华人,增加了探亲类、投靠类、置房类、置房者家属类、赡养类和寄养类等6种居留许可类型。对于需要较长时间在福建居留的外国人,可以一次性申请长至2年的居留许可,免去了多次办理出入境手续的麻烦。
福建历史上就有走出去的传统,闽籍华人遍布全世界。外国人经常来闽探亲,许多外籍华人或华侨将外籍儿童寄养在亲友家中。外国人在福建主要居住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城市,其中寄养儿童主要居住在福清、长乐、连江、马尾等县(市、区)以及莆田等地。
据统计,2009年福建公安机关共为外国人办理签证32000人次。2010年第一季度,福建方面共为外国人办理签证10000人次,其中为申请探亲的外国人办理签证近5900人次,约占签证总数的59%,为寄养儿童办理签证近1300人次,约占总数的13%。
翁金建还表示,下一步,福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此项便利措施,使外国人及其中国亲属及时了解相关的内容。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签发证件。同时,为了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投资兴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福建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出入境服务,方便其在闽居留和出入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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