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可“消灭”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浙江: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可“消灭”
2010年06月01日 14: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偶然性或一念之差而背负“前科”的未成年人,往往很难再重新融入社会。从6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提出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将使那些误入歧途却具有悔过自新之心的孩子有望轻松上路。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就是“不留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在认定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者被宣告有罪或刑事处罚后,“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刑事判决书”不进入人事档案,并有条件地封存于司法机关,一旦条件成熟即可消灭,给有过错的孩子足够的悔改余地和继续发展的空间。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说,该制度就是希望让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防止和减少在负面评价压力下,可能引发的自暴自弃消极情绪,进而再次上演悲剧。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规定,对一些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经尽力管教或矫正仍然无效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在征求本人意见后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将其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特殊教育。(记者岳德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