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述
当庭替儿子求情
昨天,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等人一起坐在法庭上,他们都是一家人。而在本案中,被警方一锅端的还有蒋家田的儿子以及他的老岳母。
在庭审中,蒋家田表示自己没有领导、组织黑社会,对于涉黑的罪名,他不认可。但是对于贩卖、运输毒品罪,蒋家田承认自己曾经参与过其中的3起,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蒋家田还替儿子蒋太来向法官求情,他说蒋太来没有参与过毒品犯罪,希望法院能够对蒋太来从轻判处。
承认是贩毒老大
公诉机关指控蒋家田所犯9宗罪行中,包括贩毒。二审中,蒋家田当庭承认自己是贩毒“老大”。
蒋家田说:“我只参加过3次,每次到境外买毒品、运输毒品到昆明,都是杨菊芬在安排,老岳父(杨国应)负责到缅甸买毒品,带到南伞,谢明祥负责把毒品运到昆明,买多少,多少价格买进,这些我都不知道,全是杨菊芬在安排。我买高档车的钱是曾经修高速路以及开塑料厂赚的钱,另外还用贩卖毒品赚来的钱买了奥迪、奔驰轿车,这些高档轿车主要是在婚庆公司使用。”
上诉理由
蒋家田:我不是“黑老大”
蒋家田说:“公诉机关指控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有意见。41名被告人中,我最多认识10来个人,大家也没有经常在一起聚会,我没有交代给他们要去做些什么事情,我不是黑老大,所以提出上诉。”
蒋家田在昆明南窑片区名声很大,很多人称之为“蒋老爷子”,对此,蒋家田在法庭上说:“叫我‘蒋老爷子’的都是些晚辈,平常一般人都喊我蒋哥。”
杨菊芬:不应被判死刑
蒋家田和杨菊芬两人在一起4年多,是未婚生子;2007年,两人闹矛盾分居,但藕断丝连。杨菊芬提出的上诉理由:“我不应该(被)判死刑,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杨菊芬说:“整个贩毒计划都是蒋家田在幕后操纵指挥,有些贩毒,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都是他在幕后指挥。每次贩毒,由我父亲(杨国应)到缅甸去买,多少价格、买多少,都是蒋家田事先安排好的。”
杨国应:一审量刑过重
杨国应一审被昆明中院判处死刑,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法庭上,杨国应说:“我每次到缅甸购买好毒品后,我一个人把毒品运到南伞,然后交给谢明祥,他(谢明祥)是如何把毒品运到昆明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在整个买毒品、运毒品中,没有得到过什么好处,没有分过钱。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女儿、女婿,他们给我提供生活费、路费。”
谢明祥:判死刑重了
谢明祥的上诉理由:“我没有直接参与买卖毒品,毒品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一审法院判我死刑,我认为重了。我没有参与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请求改判。”
谢明祥说:“我本来是个客车司机,长期往返昆明至南伞,每个月工资是3000元,杨菊芬聘请我当司机,老板(蒋家田)买了一辆客车,我第一次运毒时,不知道带的是毒品,是他(杨国应)叫我把那些东西带到昆明的。我把东西交给杨菊芬后,她给了我1.2万元报酬,我也没有问为什么要给这么多的钱,之后运毒的事,我就都知道了。”
李文彩:有悔罪情节
李文彩上诉理由:“一审时,我在法庭上都没有认罪,现在我有悔罪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李文彩说:“我先认识蒋家田,他介绍我认识了杨菊芬,蒋家田叫我要毒品的话,直接找杨菊芬。有一次,我找杨菊芬买了370多克毒品,被警方抓获。”
庭审花絮
蒋家田 自称曾经被人敲诈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蒋家田所开的茶室、饭店时有敲诈别人的情况。蒋家田说:“我在经营实体中,开饭店和茶室时,自己曾经被别人敲诈过,我也是个受害者。不过,我也曾经敲诈过别人。”
杨国应 求律师帮回答问题
庭审中,辩护律师向杨国应发问,问题提出后,杨国应却一直沉默。法官说:“杨国应,你可以保持沉默,这是你的权利。”杨国应却说:“法官,我是个文盲,律师问我的问题,我想请求我的辩护人来帮我回答。”法庭拒绝了杨国应的请求,“律师是在向你发问,你的辩护人不能帮你回答问题。”(记者 柏立诚 首席记者 黄兴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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