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钓鱼执法”教训 上海为行政执法立新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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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汲取“钓鱼执法”教训 上海为行政执法立新规
2010年06月10日 07:2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重权力轻权利”转向“尊崇合法权利”,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向“实体程序并重”,从“重权轻责”转向“权责统一”——上海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贯彻上述行政执法理念。这是今日上海市政府召开规范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出的消息。

  记者看到,《规范》亮点不少: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禁止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返还执法单位作为经费或者奖励;暂扣物品不得使用和损毁、不得收取保管费……就程序而言,《规范》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执法告知制度,规范调查取证,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同时,更多体现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意见》则规定了分类分步执法模式,强调“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避免“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上海在全国最早提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依法行政工作这几年得到有效推进。但类似去年曝光的“钓鱼执法”事件,也暴露出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尽管只是某个执法领域中某个执法环节的问题,但是,其影响的是整个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上海此次规范行政执法活动,除了对执法单位提要求,也重视对一线执法人员行为的规范。通过专门制定《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在全国省级政府中是第一家。(记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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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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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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