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不能听任权力的“选择性透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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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不能听任权力的“选择性透明”
2010年06月17日 09:4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调查完成的2010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显示,福建、宁夏和北京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在31个省份中位居前三位。其中,排名榜首的福建,得分在百分制中也只有16.57分(6月16日《京华时报》)。

  课题组把31个省份每个地区的11个部门统一进行排名,结果显示政府、工商、人大和政协的得分位居后四位,卫生、交通、财政部门的得分分列前三,教育、环保、地税和国税处于中间。

  政府本应该是信息公开的带头人,应该成为其他部门信息公开的榜样,自身得分较低,正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政府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时的心态与力度。更吊诡的是,作为民意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人大和政协,得分居然在末尾。“己不正,何以正人”,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十分忧虑的信号。如果我们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看,就会发现得分较高的卫生、交通、财政,恰恰是《条例》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的,这给我们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无启示。

  调查中,还有两个十分耐人寻味的现象,其一是居然没有一个单位公布“津贴补贴”与“出国费”;其二是对信息公开申请完全不予理睬的问题,全省11个部门中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对此作出反应。这种没有“串通”的默契,更能说明现实的真实问题:几乎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还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对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不当做法还缺少究责制度和究责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然是一部纸上的行政规章。

  廉洁的政府首先是一个阳光政府。大家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可以让人把一切事物看得真切,丑恶和腐败即使可以欺骗一个人的眼睛,但不可能欺骗所有人的眼睛;阳光有杀菌消毒的作用,对丑恶和腐败有一种威慑作用。长时间以来,我国行政部门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乱发津贴等福利腐败难除,在一些地方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警匪勾结等长时期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都与信息不公开有着直接的联系。从上海财经大学的排行榜来看,我们离阳光政府还有很大的差距,依然任重道远。

  民主的基础首先是透明。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信息公开是民主的基础,如果没有信息公开,不同的人在最基本的信息方面都处于不对称的地位,无论民主的形式是多么绚烂多彩,民主都无法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点滴中去,都无法发挥民主应有的作用。

  阳光政府从信息透明开始。信息透明需要法律规定和责任追究;信息透明需要人大、政协和政府带头示范。当然,这些都是陈旧的话题。感到欣慰的是,上海财经大学制作并发布了这样一个排行榜,首先把省级行政机关的透明度摆在阳光之下。但我们不知道,经过阳光照射之后,行政机关透明度的问题能否真正“发酵”。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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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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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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