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司法民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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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司法民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2010年06月18日 09: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时,将庭审争议焦点制成调查问卷,当庭向具有专业知识的旁听人员派发,调查结果也被当庭采信。据悉,运用调查问卷配合案件审理,在北京法院尚属首次。(据《京华时报》6月17日)

  基本事实是,2007年3月,原告吴某因手掌受伤到被告丰台某医院治疗,术后,吴某的右手却基本丧失功能,经与被告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7000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吴某坚持认为医院伪造病历,多次对病历提出异议,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合议庭邀请了第三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一所大学法律专业的在校学生共40人到庭旁听。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案情,法官在庭审前发放了调查问卷,由旁听人员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断填写。40份问卷全部收回,27票认为病历真实,2票认为伪造病历,11票对此说不清楚。

  合议庭评议后当庭认定病历真实有效,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同时,当庭公布了调查结果。面对压倒性的调查结果,原告无言以对。姑且不论其他,我以为,丰台区法院邀请医院的医务人员来填写调查问卷之举有待商榷。

  邀请谁旁听并填写调查问卷固然是法院的权力,但既然调查问卷的结果影响法官的判断,直至影响法院的判决,涉及双方当事人利益。邀请谁来旁听并填写调查问卷,就应当有所斟酌,有所取舍。既然填写调查问卷是为了判断病历真伪,就不能回避“回避”的问题。回避制度能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干扰公正裁决的一切因素。也正因如此,回避制度成为公检法执法人员广泛遵守和采用的制度。尽管是医务人员来自第三方医院,但不排除“同病相怜”的可能性。显然,被告一旦败诉,必定有医务人员为此要承担责任。眼下,虽然与受邀请的医务人员无关,但或许类似的案件,明天也会发生在这些接受邀请的医务人员所在的单位。

  医务人员的心中如果有了这样的“小九九”,他们填写调查问卷,还能做到凭良知、理性自由形成内心确信吗?即使这些来自第三方的医务人员在填写调查问卷的过程中,确实能做到公平公正,但又如何能让公众信服?

  从理论上讲,这里的旁听人员填写调查问卷判断病历真伪与西方国家的陪审团不无相似的地位和作用。我们知道,西方国家的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来源广泛,大众性强,且为非法律专业人士。以美国为例,陪审团名单随机产生于法院辖区的选民登记名单或驾驶执照名单或者二者结合的名单中。一般来说,法官、律师、医生、教师和各级政府官员,不担任陪审员或者免除陪审员义务。正如法律学者英格拉姆·韦伯所认为的,陪审团制的激活,有助于刑事司法过程的“民主化”,通过赋予普通人寻找案情真相和宣判的权力,“给司法裁决注入一种常识和公共价值观”。

  尽管国情不同,但避免偏袒,追求公平正义,同样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对照来看,或许丰台区法院的愿望是好的,但既然被告是医院,法院邀请医务人员填写问卷判断事实,则难保中立性。可想而知,倘若这次邀请的全都是病人家属来接受调查,结果很可能会截然不同。

  在笔者看来,就算要强调专业性,也应该摒弃“医院的医务人员”这一选项。其实,放眼望去,当今社会上懂医学的专业人员有很多,比如大专院校教师、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今后的庭审中,如果法院邀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非医务人员,以及随机选择一些普通市民来填写调查问卷,判断病历的真伪,势必要来得更妥当一些。

  有句常识性的名言叫“民主是个好东西”。推而广之,司法民主也是个好东西。但如果离开了科学的制度化的设计,也容易成为“过场”。上述案件提示我们:只有从制度着手,从形式开始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完善运作机制,才能促进司法民主的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杨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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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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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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