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食品安全花钱买等于权力商品化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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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食品安全花钱买等于权力商品化
2010年06月23日 11:1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市质监局有人称:“安全是买回来的,保证食品的安全需要付出成本,市民不能总希望食品价格越低越好。”(6月22日《信息时报》)

  平心而论,“食品要做到安全无毒无害,就必须经过检验、加工、包装等环节,而这些都将计算到食品的价格中”,并非毫无道理。根据常识,一种产品越做到深度加工就越耗费成本,这种成本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广州市质监局所谓的“(食品)安全是买回来的”,则让人不敢苟同。

  “食品安全要花钱买”的荒诞之处有两点。一,这是卸责。质监局的一大职能就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此外,去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确定了质监部门在食品生产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可以说,确保食品安全,是质监部门不容推卸的义务。身为质监部门的人员,岂能轻飘飘地高谈“食品安全要花钱买”?有网友称,“这很明显在逃避责任,偷换概念!否则,要你们吃皇粮的做什么?”这番逼问十分在理,如果食品安全靠买,就不用纳税人花钱养大量的人员了。

  有学者说,“许多行政机关对待有利的职责(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就像击鼓传花一样惟恐落在自己身上。”诚哉斯言!在谋取利益时,一些部门拼命争抢,在履行责任时则惟恐避之不及。明明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非要管。

  二,这是要挟。“食品安全要花钱买”的潜台词就是,不花钱就不能确保食品安全,钱花得越多就越能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完全和金钱挂钩,凸显了权力商品化。由此笔者联想到盛行一时的花钱买平安,两者何其相似?!不妨举一例,两年前就有媒体报道,陕西神木大柳塔公安分局召开名为“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座谈会,座谈会现场,警方向前来参会的70余名煤老板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有一个细节是,所有的与会警察均不穿制服。花钱消灾,这些“被与会”的煤老板敢不赞助吗?而当地公安部门赤裸裸地提出“花钱买平安”,其意十分明显,正如有论者所称,这种警矿之间的“赞助关系”,是一种很有可能的“勒索”行为。

  显然,无论是“食品安全要花钱买”还是“花钱买平安”,两者的实质都是把权力商品化。当然,权力商品化,不是把权力出卖,而是利用权力来经营,来发财,来谋取利益。今天,郑重地告诉老百姓“食品安全要花钱买”,明天就会赤裸裸地提出惟有花钱才能买到平安,不对权力意思意思,权力就不会对公众的衣食住行保驾护航。  (江苏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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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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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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