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媒体关注官员报告个人财产:目标坚定不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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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媒体关注官员报告个人财产:目标坚定不移

2010年07月12日 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2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规定引发港台媒体关注,有报道说,中共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目标“坚定不移”。

  香港《文汇报》12日的报道关注到,规定提出,官员必须按规定申报个人收入、房产等,瞒报的会被查处。该规定列明,各级党政、司法机关干部、大型国企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等,都需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报道也注意到,规定还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大公报》以《官员报告收入有严规》为题报道说,该规定指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规定指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违纪的,依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星岛日报》报道说,以前内地官员财产申报欠缺透明,为人诟病。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新通知,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申报包括配偶、子女的房产状况、投资以及所经营企业情况,并主动报告本人婚姻变化;隐瞒不报的可免职或给予纪律处分。

  台湾“中央社”报道说,中共过去数次提出要实施官员财产申报,以遏阻党职与公务人员贪污腐化现象。中共中纪委研究室主任刘明波曾于去年9月称,中共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目标“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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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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