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景区公务接待岂能牺牲公众利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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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景区公务接待岂能牺牲公众利益

2010年07月12日 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2日电 《澳门日报》12日刊发社论《景区公务接待岂能牺牲公众利益》。社论说,文化遗产或旅游景点都是公共资源,公务接待的“亏空” 便不应由普通游客“埋单”。公务接待不能以牺牲公众利益作交易,“得罪不起” 不是可接受的理由。

  文章摘编如下:

  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山西平遥古城公务接待不堪重负的消息,近日引起社会热议。因拥有享誉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平遥的公务接待任务很重,并不宽裕的当地财政因此更加捉襟见肘,古城保护面临经费困难。其实内地很多旅游景区,如丽江、黄山等拥有世界遗产的旅游名胜,也都面临公务接待任务繁重的烦恼。

  自平遥县古城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后,繁重的公务旅游接待就开始令平遥县不堪重负。最多的时候,该县一年“公务接待”近十万人次,仅门票一项就少收入一千二百多万元。而近十万人次公务接待的食、住、出行及礼品等项目开销,更是不好统计的“天文数字”。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平遥县目前已被列入保护对象的四百多处古建筑,严重缺乏保养经费,曾因此导致城墙坍塌,道路失修,“千疮百孔”的古城处处维护都需要资金。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所谓的会议、培训在名胜古迹所在地召开。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事实上,其最终目的只是为了观光旅游。更有一些官员,为了旅游观光,利用节假日“慕名而至”古城者更不计其数。上级官员的“大驾”到来,地方政府哪敢怠慢。食、住、行、玩,一条龙服务,临走时还要送上当地的土特产品,甚至更名贵礼品,林林总总的支出都被贴上“公务接待”的标签。“公务接待”已成为时下流行官场的潜规则之一。这一现象严重败坏了政风,损害了政府形象,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长此下去,怎不教地方政府叫苦。

  名胜被列入世遗名录,名声响了,让更多人认识,许多人自然慕名而来。但繁重的公务接待,造成景区门票收入减少,公共财政资源浪费。针对这种情况,中办和国办早在2006年便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接待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等。这些规定可谓切中时弊,但为何不能“令行禁止”?值得深究。

  日前,山西省有关部门拟定七月十九日为平遥古城召开由各方组成的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初步拟上调二十五元。听证会尚未举行,不过,这种由地方政府强力推动的涨价动议,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也许有人会说,涨价无可非议,因为平遥古城需要养护经费。

  实际在经营上,平遥古城较之全国的景点更有优势,如北京故宫、恭王府、颐和园等收的只是门票钱,而平遥古城却可以在城内出租各种店铺,经营茶楼食肆,既可收取租赁费,又可收取所得税、管理费,财政上的收入完全可以维护古城,为何还要打游客的主意呢?有关当局不应把其它原因造成维护费短缺的责任转嫁到游客身上。

  文化遗产乃至一般旅游景区,都是公共资源,应予公众共享;政府是公共资源的守护者和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因此,政府在对这些公共资源的经营管理上,应当维护公众的利益,平等地处置门票的销售权,确保公众利益和公众资源不被滥用。

  平遥古城的现实是,每年近十万张的门票被当作政府或官员的人情奉送,这些情况公众是否知情?公众对政府的作法又是否支持?面对这些问题,恐怕不是一句“来的都是客,一个都惹不起”所能解释得了的。

  既然文化遗产或旅游景点都是公共资源,公务接待的“亏空” 便不应由普通游客“埋单”。平遥匆匆做出涨价的提议是缺乏说服力的,公务接待不能以牺牲公众利益作交易,“得罪不起” 不是可接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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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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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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