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内地“大扫黄” “禁娼”应避“仇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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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内地“大扫黄” “禁娼”应避“仇娼”

2010年08月10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0日电 香港《明报》10日刊文说,近期,中国各地连番掀起“扫黄风暴”,规模之大、行动之高调,为近年来仅见。要清净社会土壤,“禁娼”应避“仇娼”,也还要长远谋划。

  文章摘编如下:

  近期,中国各地连番掀起“扫黄风暴”,出警规模之大、行动之高调,为近年来仅见。

  此轮“扫黄”有三个背景:一是今年6月中旬开始实施全国性“严打”,“黄赌毒”为首轮“严打”的主要目标;二是中央最近明确宣布“反三俗”(庸俗、低俗、媚俗);三是广东亚运会进入百日倒计期,相关地区“扫黄”声势尤壮。

  目前全国性“扫黄”成果值得肯定,也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

  首先,“扫黄”整体还未进入“深入区”。暗娼业树大根深,涉黄却不涉黑、涉腐者甚少。而从目前披露的“扫黄”成绩看,类似北京整顿高级夜总会“天上人间”、重庆突查“希尔顿酒店”仍是个别例子。

  其次,功绩汇报模式值得探讨。从一些“扫黄”先锋城市的示范效果看,“扫黄”出政绩,但若将此因果倒置,则易使“扫黄”成为一桩地方“形象工程”。

  以目前阶段性汇报看,基本都是在数字上做文章,例如强调在几天甚至几小时内查获若干起涉黄案件、抓获若干名涉黄违法人员等。一些地方还提出“扫黄案数翻番”等作为成绩,并非合理逻辑。

  “禁娼”应避“仇娼”

  除此两点外,“扫黄”过程中还出现个别过激行为。这种行为背后的思路,于长期“禁娼”效果将是不利的。

  娼妓古已有之,在现代社会的生命力亦相当繁盛。因此要清净社会土壤,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还得有长远谋划。

  内地卖淫女性情况复杂,对于其中的大多数,通过为其提供学习谋生技能的途径,创造就业机会,可助其摆脱这一行业。

  而相反的行动,在不解决大环境问题的前提下,有可能会使这一群体进一步走向地下,使之受黑恶势力控制愈深,暗娼业利益链条也愈难斩断。(欧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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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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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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