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大师有一句名言,叫做“不会散财就不会聚财”。凡为财,其实总是要散的,不是以这样的方式便是以那样的方式来散。财富就像水,不时的以流动、蒸发或冻结的方式来转移一样。
但自觉地“散”和被迫地“散”,所结出的因缘的果实却是大不一样的。自觉地“散财”,结下的必定是众多的“人缘”,而我们知道,“人缘”其实正是“财源”。财富的“蒸发”和“挥发”常常是让人看不见摸不着的。常常一夜之间,我们醒过来睁眼一看,忽然发现我们的“财富”一下子大幅“缩水”了:一百元一股的股票忽然变成五十了,一平方米一万的房子转眼成了八千了,存在银行里的钱,以前还能买几袋米,现在却只够吃碗馄饨了……。
然而物质不灭,财富看似赌客们在牌桌的筹码蒸发了,却转眼会在其他赌客、发牌员、赌场老板的口袋里鼓起来。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所谓财富“缩水”,其实只不过是通过蒸发的形式在空间形态下将一种财富的价值注入到了另一种财富之中,在时间形态下将一代人或者一个年龄段的人的财富,转移到了另一代人或者另一个年龄段的人手上。
财富的另一种性质,也像水的第三个性质便是“冻结”。此时,百业萧条,到处可见工厂倒闭,商店关门,银行贷不出款,房产商卖不出房子;一方面市场上物资奇缺,另一方面仓库里货品大量积压……这种景象会让人联想起严冬的黄河,河面上挤满了大块大块的浮冰。在这种恶劣的经济环境的作用和影响下,企业的资金链通常“冻裂”了,产品销售的渠道也被“冻牢”,投资者对经济复苏的希望和信心一并降到了“冰点”。当然,即便没有严重的经济危机发生,资产被“冻结”的情况也会时有发生的。
财富既如“水”,很自然地就让人想起“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观世间许多贪官和奸商们的人生之舟之所以容易倾覆,一个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对于财富的错误认知。总以为金钱划到了他们或他们家人的存折上,房子和汽车归到了他们或他们家人的名下,那财富便是属于他们的了。殊不知财富之“水”在浩瀚的时空间流来流去,是不可能恒久地由一个人、一个家族或者一个企业掌握的。我们知道,依靠勤俭致富的“净水”尚且“富不过三代”,“赃款”和“黑钱”即便没有“毒害”到后人,又怎能逃得过“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宿命呢?
美国人的税务制度,通常收入越高,捐税越多,年薪十万美元以上的白领,缴税会达40%左右。同时,政府也鼓励捐款,明文捐款可以抵税。税收以及慈善捐款的很大一部分通常还用来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以便财富之“水”得以及时流向社会的最低处,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美国人的立国精神鼓励人们去创造财富,但从法律的层面也不断地采取措施限制或防止社会的财富过度集中在个别人、个别企业或个别集团手里。
“反垄断法”和“反托拉斯法”的推出,就反映出这样一种精神。从这个意义上,美国人在治理财富之“水”方面,还是有些特别的心得的。虽然这样,我们还是要质疑:美国人作为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员,在处理自己和别国尤其是穷国的财富分配关系时,是否也保持了这样的睿智呢?金融海啸的发生,不正是美国人的杰作吗?
(摘自菲律宾《世界日报》 作者: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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