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消协收企业保护费 岂能学黑帮害消费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文报摘
    大公报:消协收企业保护费 岂能学黑帮害消费者
2009年06月04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4日电 香港《大公报》4日刊出署名文章说,“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鼠给猫当伴娘了。”这句赵本山小品台词,前段时间被媒体拿来与湖北省消协联系起来。央视节目指出,“企业交钱入会,投诉信息就可以被屏蔽”,“湖北消协敛财之道遭媒体质疑”。这种收“保护费”行为恶果明显。若“消协”与企业成为“同一战壕战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漂亮话必将成为一纸空谈。“消协”变“企协”现象,必须尽快制止。

  文章摘录如下: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鼠给猫当伴娘了。”这句赵本山小品台词,前段时间被媒体拿来与湖北省消协联系起来。CCTV《新闻1+1》节目《湖北消委:你到底维护谁?》指出,“企业交钱入会,投诉信息就可以被屏蔽”,“湖北消协敛财之道遭媒体质疑”……。

  笔者以为,是非曲直可以调查,但必须明确一点:若“消协”与企业成为“同一战壕战友”,猫逮老鼠变成“猫给老鼠送鱼吃”,那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漂亮话必将成为一纸空谈!众所周知,启动内需对于刺激经济之意义无庸置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消协”变“企协”现象,必须尽快制止。

  消协究竟是什么“猫”

  邓公著名“猫论”说,“能逮老鼠就是好猫”。消协要成为好猫,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能逮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老鼠,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和地方消协成立以来,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确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关资料表明,15年间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6亿,可谓成绩斐然。

  与此同时,消协这只猫也有逮不住老鼠的时候。近日,网上不仅揭出某些“消协猫打盹”的事例(如对“三鹿事件”听而不闻),而且怀疑有“消协猫偷腥”,如把“欧典地板”评为信得过产品等等。消协究竟好猫多还是坏猫多的问题,在经济危面中变得尖锐起来。

  据CCTV《新闻1+1》节目透露,近日湖北一家企业向媒体投诉,在3月15日前夕,“该企业接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电话,称该企业在其网站上遭到投诉,并邀请该企业加入网站会员,以获得危机公关。”此外,湖北消协给该企业传真了“加盖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红章”的函件说,企业缴纳会费可以被“特殊照顾”,缴纳会费不同,享受待遇也不同。“如果一年交会员费8000元,除了屏蔽网站投诉,还可以帮助企业在省消协有关评比中优先获得参选资格;如果企业缴纳20000元年费,则可以成为高级贡献单位会员”。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正如《新闻1+1》主持人董倩所问: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的“娘家”,就是要为消费者说话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越来越多地看到一种现象,就是“娘家”的胳膊肘越来越往外拐,甚至屁股坐在了企业那一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提收“保护费”,人们往往与“黑道”、“行帮”相联系。笔者无论如何难以想象,堂堂的消费者协会怎地也收起了“保护费”?以“湖北消费者网站”为例,其会员单位已有200家左右,按照每家收取8000元计,总金额高达百万多元。当然,湖北省消协并不认此帐。近日,该消协秘书长表示:邀请企业成为会员的函件的确属实,但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与其官网“3.15网站”是独立的法人关系,网站由私人企业经营,双方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笔者以为,即便如此,但仅凭消协为网站提供“红章函件”与“湖北消费者网站”之名这两桩事,也足以证明消协与网站难脱干系。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收“保护费”恶果明显

  退一万步讲,即使消协“没拿钱”,那么作为“合作单位”的消费者网站,是何等作为呢?一者可为企业服务,诸如授予“消委诚信企业”、“诚信联盟”等金字招牌;二者可为企业宣传,诸如“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等产品广告;三者是最致命的,可充当假冒伪劣产品的保护伞,诸如“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而且是“别人看不到的”……。

  若在“百度”输入关键词“消委诚信单位”,各地消协上述活动的消息比比皆是,在安徽、上海、云南、河北等许多地方的“3.15网站”导航栏中,诸如“诚信单位”、“企业风采”、“产品推荐”之类字样多多,点击进去后是密密麻麻的企业名录……说明有许多消协成了企业的助手,还可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吗?有的“3.15网站”还赫然标明“帮助企业澄清因假冒伪劣产品给企业造成的名誉损失”等9项“优惠”。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各地消协根本就没有出面帮消费者维权,在“毒奶粉”事件曝光前,一些消协还替毒奶粉企业灭火,都说明消协收“保护费”恶果十分明显。

  探索消协特色之路

  按照国家权威解释:消协“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这就决定了其不同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等独立的、非盈利的、非行政的组织性质。消协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就决定了消协与企业不可有任何利益牵连,更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进行交易。上述两条也决定了消协的中国特色。

  笔者以为,可考虑以下六种特色思路:

  其一,修改或重新解释《章程》中关于“经费”条款,不准从企业拿钱,不准以任何手段盈利,现阶段纳入国家财政拨款。其二,政府要加强对消协的监管,确保消协权力运作的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增强公信力。其三,强化消费者的公众监督,定期将消协的资金、运作、优劣等向社会公布,成为“阳光下的消协”。其四,与“企协”等明确分工,严格站在广大消费者立场,不准为企业服务。其五,坚决把消协纳入法律制约,对类似“三鹿”等消协失职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其六,积极吸取国际有效经验,不断探索中国消协特色之路。(陈群)

【编辑:官志雄
    -----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