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日报:处分许范停权三年 民进党也重伤自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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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日报:处分许范停权三年 民进党也重伤自己
2009年07月24日 1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4日电 台湾《中华日报》24日刊出社论说,民进党决定对参加两岸论坛的党员许荣淑、范振宗停权三年处分,恰似一把双面刃,对民进党的伤害尤甚于许、范。

  文章摘录如下:

  许荣淑、范振宗出席在湖南长沙举行的两岸论坛之裁处案,民进党中央事前“重话、狠话”说尽,似乎打定给予除名的主意,中执会却仅裁定停权三年处分,外界认为雷声大雨点小,显示民进党在各方压力下做了相当程度的妥协,但三年为停权处分最高年限,这项处分其实不谓不重。

  党有党纪、家有家规,民进党对许、范二人如何处分?原是民进党家务事,不劳外人置喙。惟许、范不论面临什么裁处,因事关民进党大陆政策走向,更攸关台湾人民对民进党的观感,乃引起各方关切。

  事实上,胡锦涛不只一次说过: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同时欢迎民进党人士到大陆交流,以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马“总统”则基于“以台湾优先,对人民有利”前提,愿意徐图缓进地对大陆采取开放政策,前后已经举办五届的国共论坛,早就定调为两岸论坛,俾开展参与层面,使论坛达成的共识更具有民意基础。

  然而,民进党中央似仍抱残守缺,也刻意从自我设限的思维出发,将两岸论坛认定为国共论坛。民进党在党主席蔡英文主导下,之前所下通令:现、前任党公职人员不得参加论坛,因此成为裁处许、范的根据。虽然裁处结果由除名急转为停权,但许荣淑认为她参加的是两岸论坛,对停权三年表示不服,将提出申诉,实有其道理。

  民进党停权处分等级仅次于除名,据其党内规《纪律评议裁处条例》规定,对违纪党员之处分,依情节轻重区分为警告、停权、除名等三种,停权处分最高不得超过三年,停权期间,党员可享的权利一律停止。民进党中评会以许、范参加论坛后的态度相当低调,而且已经道歉为词,未予除名改处除权三年,这无疑是自找楼梯下。

  许荣淑对民进党所谓她和范振宗“道歉”说,更直指她没做错事何须道歉?民进党遭此反击,徒然凸显对许、范裁处案,党内因有该除名、不该除名两股势力交锋,已出现骑虎难下之势,以致重不得也轻不得。然则,许、范都是民进党元老,许荣淑更是创党成员之一,民进党竟将除权期限拉到最高年限,岂仅对他们造成伤害而已?

  若将许、范参加两岸论坛的行为,和陈水扁所涉之重重弊案,摆在同一天平上,这端容许陈水扁自动退党,未在他退党之前径予除名,还打着“司法人权”旗号给予声援,另一端却不由许、范分说,裁处停权最高年限,诚如吕秀莲所言,并未顾及程序正义和比例原则,莫非民进党认为贪污可以纵容,却不许党公职人员和大陆接触?

  处分许、范停权三年,恰似一把双面刃,对民进党的伤害尤甚于许、范,正如他们被惩处后声明,“台湾政治的权力核心是台湾人民,错误的决策伤害的是台湾人民”,让台湾人民彻底看清楚,民进党违背两岸应加强交流主流民意,这种政党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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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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