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美国未认定钓鱼岛归属日本有迹可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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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美国未认定钓鱼岛归属日本有迹可寻
2009年08月03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3日电 香港《大公报》日前刊文说,美国国会议员近期关于“美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主权”的言论,罔顾美并未认定钓岛属日本的客观事实。历史地看,1971年美日私下签署《归还冲绳协议》,错误地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列屿的施政权(并非主权)“交给”日本。在当年中国强烈谴责和华人保钓运动作用下,美国政府终于被迫改变态度,没有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屿“拥有主权”。

  文章摘录如下:

  7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美国国会议员有关钓鱼岛问题言论,回答记者提问。记者问,据日本媒体报道,美国一位国会议员7月15日称,日本在二战后实际控制钓鱼岛,美国也承认日本对该岛的主权。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秦刚说:“对上述报道表示关切,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美并未认定钓岛属日本

  这位美国国会议员,所言差矣!事实上,美国政府并没有承认钓鱼岛列屿主权属于日本。他说“美国也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这是他罔顾客观事实杜撰出来的。

  1971年6月17日,美日私相授受,签署了《归还冲绳协议》,错误地把中国神圣固有领土钓鱼岛列屿的施政权(并非主权)和琉球群岛的施政权一起“交给”日本。美日这一相互勾结掠夺中国领土的消息曝光后,立即激起了全球各地华人的无比愤慨,纷纷举行抗议示威,后来形成了第一次全球华人保钓运动。

  其中,1971年10月19日,美国东部一些爱国华侨,在美日签署的《归还冲绳协议》提交美国参议院表决之前,组织了一个参议院说服小组,由爱国侨商萧诚容主持,邀请到杨振宁、邓志雄、吴僊标、John Fincher四位著名教授,以及盛宣怀孙女盛毓真(又名徐逸)参加,前往美国参议院作证,说明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领土,反对“交给”日本。

  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

  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私相授受,把中国神圣领土钓鱼岛等岛屿的施政权“交给”日本。《声明》指出:“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议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恢复在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地位,正是这个《声明》,使美日有所顾忌,对这次保钓运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下,在声势浩大的第一次全球华人保钓运动震撼下,美国政府终于被迫改变了态度,正式宣布钓鱼岛列屿主权的归属问题,将由中日谈判解决。

  美国政府感到此事非同小可,马上发表声明:“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它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

  当时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劳斯基解释说:“在归还冲绳时,美国将包括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屿)在内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但美国认为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如果在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应由当事国协商解决。”并且,在《归还冲绳协定》内,明文规定此协定不影响中国对钓鱼岛列屿主权的主张。这说明了,当时美国政府并没有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屿“拥有主权”,美国只是把钓鱼岛列屿的施政权“交给”日本,施政权不等于主权。

  美国国会议员罔顾过去和现在的事实,确实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中国自古管辖并行使钓鱼岛列屿主权,现代国际法确保了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屿合法主权。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均确认钓鱼岛列屿为中国固有领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个客观事实。(王基文)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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