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画与听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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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画与听香
2009年08月05日 17:28 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不清是哪年哪月,我第一次走进苏州的狮子林,假山奇石的景观固然让我惊叹不已,园林艺术的韵味更让我称奇。在这座园林通向两侧回廊的边门上方,分别刻有“读画”、“听香”两款题额。那时少不更事,看到这两款有悖于常识的题额,感觉有点怪怪的。

  谁都知道,“画”是看出来的,属于视觉范畴,怎能用口舌来读;“香”是闻出来的,属于嗅觉功能,又如何用耳朵来听?照此为文,岂不是“混淆视听”了吗?到后来,书读得多了,方渐渐悟出其中的堂奥。

  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词坛佳话,最能说明这个道理了。宋代史学家、文学家宋祁,官至工部尚书,有《宋景文集》62卷,存词六首,尤以《玉楼春》最为著名,因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而名扬词坛,被人称为“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

  “闹”字虽俗,但却有声有色,情态生动。正如王国维所说,“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不仅体现了杏花的纷纭与红火,而且把生机勃勃的大好春光全都点染出来了。难怪语言大师总是提醒我们,描景状物要学会用动词,而少用副词和形容词,道理也在这里。红杏枝头的春意,用“闹”字要比“浓”啊“满”啊等副词生动得多。想想看,当满园的杏花争相怒放,艳若云霞,蜂拥蝶舞,那该是多么地闹腾啊!

  自此而后,“闹春”一词便进入了中国文学描写辞典。如果按照常规思维,这“春意”如何能“闹”呢?这与“读画”、“听香”是一个道理。在文学理论中,这种现象叫做“通感”。

  英文中有个词汇叫“synaesthesia”,是由两个希腊字母合成的,直译为“联合知觉”,对应中文的词汇就是“通感”,意思是某种感官刺激在引起相应的知觉时,还会联通为另一种知觉。

  钱锺书先生在《通感》一文中说,宋祁所用“闹”字,是想把事物的无声的姿态描绘成好像有声音,表示他们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这种现象属于现代心理学、修辞学、美学的范畴,也被称为“感觉移借”。

  “通感”的原理表明,眼、耳、鼻、身等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等往往可以彼此贯通。其实,道佛两家也都是强调“通感”的。他们认为,内在心灵获得贯通,感官也就随之贯通。

  在“通感”中,听声类形最为常见。譬如,音乐欣赏属于听觉的范畴,但我们在听田园交响曲时,仿佛看到了乡村的画面;在听小夜曲时,仿佛看到了星空和月亮,听觉转换为视觉了。锺子期能从俞伯牙的琴声中听出高山流水,也是这个道理。

  再如,美食何以为美,恐怕不单是靠嘴巴和舌头品尝出来的,其香气要通过鼻子,其色彩要通过眼睛,其质地要通过皮肤,联合起来才能感知色香味俱全。食物的色彩在给人以美感的同时能勾起食欲,所以说“秀色可餐”。

  由于“通感”手法能够突破语言的局限,丰富表情达意的审美情趣,收到增强文采的艺术效果,所以,尽管曾遭到一些正统文人的反对,仍然被许多文学艺术家看好和运用。

  在古代,苏轼的“小星闹若沸”,是用听觉表现视觉;王建的“寺多红叶烧人眼”,是用触觉表现视觉。在现代,朱自清的“光与影有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的名曲”,是用听觉表现嗅觉;约翰.唐恩的“一阵响亮的香味迎你父亲的鼻子叫唤”,是用听觉表现嗅觉。

  在成语中,“秀色可餐”是用味觉描述视觉。在散文中,“暖洋洋的橙色”是用触觉形容视觉。在歌词中,方文山的“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是以一种视觉比拟另一种视觉。

  如此说来,“读画”与“听香”也就有了新意。画卷因重写意而隽永,仅靠视觉不足以悟其妙,你必须用心去读,方能从中领略“画中有诗”之意境;香气固然不能聆听,但当你听到蜜蜂的嗡嗡声时,便仿佛闻到了花的香气。

  (摘自香港《文汇报》 作者:王兆贵)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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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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