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弊案攻防再起 陈水扁司法暗桩或出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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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弊案攻防再起 陈水扁司法暗桩或出动
2009年09月16日 1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6日电 香港《大公报》16日刊文《警惕阿扁暗桩》说,陈水扁日前决定上诉,同时也给负责二审的台高等法院“下马威”。二审还没开始,法院与被告已展开攻防战。扁在司法界布下的暗桩要出动了。台湾有句顺口溜: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即“无罪释放”)。司法机构须警惕这些搞小动作的“扁分身”,否则扁案就会应验了这句顺口溜。

  文章摘录如下:

  陈水扁日前决定上诉,同时也给负责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一个“下马威”。他透过扁办主任刘导爆料,说去年底周占春法官把阿扁无保释放时,特侦组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把案子交给一个指定法官办理,而不是由轮值法官来办,甚至还派专车到机场把该名法官接回来,违反法官法定原则。刘导更强调消息来源是“高院相关人士”。

  不明就里的人听后,可能会觉得法院办案有偏颇,对被判无期徒刑的阿扁多了一份同情。因此,高院实时澄清,当初将法官召回,是因为她的庭已抽到这起抗告案。

  扁案二审还没开始,法院与被告双方已展开攻防战,第一回合:五五波、打平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向扁通风报信的人在高院内必不是普通角色,否则怎会对法官接案过程及细节知道得如此清楚。看来,扁在司法界布下的暗桩要出动了。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陈水扁当政八年,必在行政、立法、司法等各个层面培植自己的势力。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扁落难之际,这些扁系人马必会有所动作,以报“知遇之恩”。

  去年特侦组就揪出了两个暗桩。办案人员在搜查扁办及扁宅时,赫然发现与检方相关的公文复印件,该份复印件是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当时的查黑中心为调查“国务机要费”是否用于扁声称的“外交项目”,而发文“国防部”及“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当中包括陈水扁夫妇等二十五人的账户资料。没想到,这份查扁的文件竟落到扁手中。而泄密者正是追随了扁十七年的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

  扁的另一心腹、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不只将艾格蒙联盟所提供的扁家洗钱数据压下来,泄密给陈水扁,还将赵建铭台开案的笔录,甚至包括李登辉在新瑞都案中,“调查局”讯问关系人陈国胜李忠仁的笔录都交给陈水扁,这也是后来扁多次紧咬李登辉涉嫌海外洗钱的消息来源。叶盛茂因此涉及泄密罪而被判囚十年。

  此外,特侦组在办案过程也发现商界中亦有扁家暗桩,去年七月发函岛内一家公司,希望调查吴淑珍持有股票的数量,但随后特侦组却在扁办发现该公司通报扁此事的手写文件。

  扁案一审法官蔡守训早就看出了其中的端倪。他今年七月在第三度延押扁的裁定书中就指出,柯承亨被起诉泄密罪,显示还有未曝光的公务员或相关人员暗中协助陈水扁,若释放扁,无疑有利其与暗桩里应外合,干扰庭审。

  好一句“里应外合”:“小暗桩”为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情资,让扁预先作好准备;“大暗桩”若负责审理扁案,扁则可翻身脱罪了。台湾有句顺口溜: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即“无罪释放”)。台湾司法机构须警惕这些搞小动作的“陈水扁分身”,否则扁案就会应验了这句顺口溜。(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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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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