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马英九计划“修宪”意在“大选”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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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澳报:马英九计划“修宪”意在“大选”
2009年11月02日 1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2日刊文说,马英九近日表示,明年五月他就任满两周年后,可能检讨包括双首长制在内的“修宪”问题。此显示,曾经多次批评陈水扁“修宪”,声称“台湾要休养生息不需‘政府修宪’”,并曾承诺“不罢免,不倒阁,不修宪”的马英九“一旦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折射了他其实从心底里也是支持“公投”的,而且他在心底里也是赞成“公投绑‘大选’”的。

  文章摘编如下:

  马英九近日在接受《新新闻》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明年五月他就任满两周年后,可能检讨包括双首长制在内的“修宪”问题。但他也表示,就这一年多来的运作状态看来,他认为双首长制仍然是可行的。此显示,曾经多次批评陈水扁“修宪”,声称“台湾要休养生息不需‘政府修宪’”,并曾承诺“不罢免,不倒阁,不修宪”的马英九,“一旦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也要跟随“民主革命前辈”李登辉、陈水扁大搞甚么“修宪”,来展示他也是一位要搞“政治改革”的,并不是什么“保守派”。

  如果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李登辉先后六次推动“修宪”期间,马英九因为“受君之禄”,虽然曾有微词,但基本上是赞成并协助过李登辉的,是尚可以理解的话(其实当时连战、吴伯雄、蒋孝严等人均持相似的态度),那么,在陈水扁执政期间,马英九强烈反对“修宪”,尤其是2006年一月间,当陈水扁提出“公投制新宪”,并计划在“立委”选举时一并举行“新宪公投”时,当时为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就指出,十五年来,“中华民国”已“修宪”七次,“修宪”频率“举世罕见”,这部“宪法”已不能说不适用于台湾,台湾目前需要的是“休养生息”,人民需要的是“政府”尽快拼经济,而不是“修宪法”,就显出马英九确是政治之才。

  而且,马英九还特地强调,“修宪”须由“立法院”发动,经四分之三多数通过,再由人民公投,公投也须由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选民通过,条件非常严格,不能贸然“修宪”,更是折射了他看透了经第七次“修宪”,将“修宪”决定权交给全体“公民”后,如要再推动“修宪”,成功率将会极低,所付出的社会成本也将会很高,甚至会引发社会纷乱,非人民和管治者所乐见。

  那么,为何马英九在掌权之后,就忘记了自己刚说过不久的话,也学起李登辉、陈水扁的做法,提出“修宪”,也要“折腾”一番呢?实际上,从2004年第七次“修宪”,正式废除“国大”,并规定“修宪”必须交由“人民公投”复决之后,“修宪”的程序就不像前七次“修宪”那样,只是由“国大”或“临时国大”、“立法院”通过那么简单,而是必须经由“公投”复决。而台湾地区以往所进行的三次“公投”,及所提出的六项议题全部都被否决,就显得“公投”的“门坎”极高,而且还引发社会对立、纷扰,“折腾”得很严重。

  但马英九如今也要提出“修宪”,这就折射了他其实从心底里也是支持“公投”的,其实他已不担心是否需要“休养生息”的问题,更不需要担心社会对立、族群撕裂。而且,他在心底里也是赞成“公投绑大选”的。这是因为,按照“修宪”时程,既然是在明年五月才提出“修宪”议题,按“修宪”第一道程序,是由四分之一“立委”提议,由于国民党在“立法院”中拥有超过四分之一的“立委”议席,这一道“门坎”容易通过。而第二道“门坎”是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决议。由于“修宪”兹事体大,蓝、绿党团必然会祭出“甲级动员”,除极为特殊情况外,基本上能够满员出席;但由于法院宣判“贿选”罪成确定,而使国民党团连失四席“立委”,已失去对“四分之三”的控制权,故不一定能够通过“修宪”决议, 必然会“讨价还价”拉锯,拖延时间。即使能通过“修宪”决议,经公告半年后进行“公民投票”复决,已是两年之后,就极有可能是与2004年和2008年的“立委”或“总统”选举时,以“节约成本”为由,同时进行“公投”和选举,重走陈水扁“公投绑大选”的老路。

  马英九这次“修宪”,标的直指“双首长制”。如排除了“双首长制”,只有两个“总统制”和“内阁制”两种可能。如果是马英九对自己和国民党信心满满,就有可能希望能改成“总统制”,独搅大权,干脆将“行政院长”当作是“幕僚长”。但其实现在的“双首长制”就已有“半总统制”之意,马英九也是大权独揽,没有必为了进一步揽权而又“折腾”一番,搞甚么“修宪”。而另一个可能就是“内阁制”。其实,在“总统”与占“国会”席位多数的“立委”均属同一政党的情况下,“双首长制”是有利于执政党,而且能达至“完全执政完全负责”的。连马英九在透露“修宪”计划时,也表明一年多来的运作显示,“双首长制”仍然是可行的。既然制度没有问题,为何还要“折腾”一番?如从逆向思考,马英九是否担心2012年自己会落选争取连任落空,而要改成“内阁制”,亦即是由在“立法院”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组阁”,以制衡可能会击败他的民进党人“总统”?既然有此担心,即使是要“修宪”,却倒还不如针对“总统”选制,改成绝对多数制,以杜绝2000年陈水扁“少数总统”的教训再现。

  实际上,在1999年6月第五度“修宪”时,就有新党“国代”针对当时有宋楚瑜、连战、陈水扁等三组实力较强人马参选,可能会出现“少数总统”,不利社会稳定的情况,提出“总统”选举应改为“绝对多数制”。但遭到自忖陈水扁可能难获得过半数选民支持的民进党人的反对,而国民党“国代”也不知安甚么心,竟然也作附和。这就导致了陈水扁2000年仅以39.3%选票就可当选。实际上,如果当时是采用“绝对多数制”,在进行第二轮选票时,是由陈水扁与宋楚瑜对决,相信大部份支持连战的选民为了阻止陈水扁上台,是会“含泪”投宋楚瑜一票的。

  同样,日后如是实行“绝对多数制”,由于在台湾的政治版图中,支持泛蓝的选民过半数,而支持绿营的选民大约是四成多。由此,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除非是蓝营的候选人犯下很大错误或是实力实在不足,以及民进党候选人再次玩弄“两颗子弹”的伎俩,民进党的候选人都将难以取得过半选票,亦即很难再次发生政党轮替。(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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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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