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嘲笑自己,自己“胳肢”自己,拿自己开涮,让别人跟着乐。
正因为自嘲可以收到读者和听者“同乐”的效果,所以名人的自嘲,便成了媒体争相刊载的内容。比如易中天,前几年说过:“做学术明星的滋味也不好受。现在你看我,就和‘双规’的人差不多,哪有什么自由哦。说心里话,做学术明星一点儿也不好玩!”
最近,易中天在电视访谈中又说:“我其实和峨眉山的猴子一样,人家喂你点儿吃的,然后和你一起照相。我也一样,人家请我吃饭,然后合影留念,只不过那不叫喂食,叫宴请。”(二○○九年八月七日羊城晚报)
“学术明星”受人热捧,走到哪里都引人瞩目,要和他合影者有之,要他签名者有之,这是何等风光,何等荣耀的美事,然而,易中天却说,他像“双规”一样,失去了自由;像峨眉山的猴子一样,多么无奈。经过他的一番自嘲,大家开心一笑,于是皆大欢喜。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由此,我想到《读者》(二○○九年十七期)上的一篇文章:《有个搞笑的大师叫启功》。当央视的“东方之子”专栏记者采访启功时,自我介绍说:“我们这个节目报道的都是知名专家、学者、精英,故名‘东方之子’。”启功听罢应声回答:“我不够你们的档次,我最多是个‘东方之孙’”……当别人尊称他为大师时,启功则说:“你们少说了一个‘犬犹儿’。我是个大狮……”
说到“大师”,我又想到了季羡林的自嘲:“我不是大师,我是大猪。”(二○○九年八月七日《每周文摘》)……
有人说,自嘲是美德,挖苦别人是缺德。此话有理。倘若易中天不是自嘲,而是别人指手画脚:“你易中天不就是峨眉山的猴子,吃了别人的东西,然后和人家合影拍照片吗?”这种“他嘲”,即使不算缺德,也是有欠“厚道”。
或曰,自嘲是名人的权利,我们普通人只能是跟着乐的听众。
此话不全对,普通人和名人一样,也可以自嘲。我有一个朋友,在工厂做采购工作,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跑。他老婆说,外边的世界很精彩,真担心你见了漂亮女人,变成花心大萝卜。朋友马上回答说,瞅我这尊容,猪腰子脸,萝圈腿,小眼大鼻子,怕是走到人家面前,人家都懒得斜一眼……他的妻子被逗得哈哈大笑。
朋友的回答,不是一段高水平的自嘲吗?和名人大家的自嘲相比,可谓各有各的妙趣。
幽默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驾驭的艺术,而自嘲又被认为是幽默中的最高境界。于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便被吓住了。好像只有作家、学者、明星,才有资格自嘲,我们只能是自嘲的欣赏者。其实,人人都可以自嘲,只要你把挖苦别人的矛头,捧转过来,对准自我,把自己的缺点、陋习、无奈、尴尬,以及不是缺点的“缺点”……亮在阳光之下,进行轻松地自我挖苦,自我开涮,让听者跟着乐一阵子,不就是自嘲吗?大家乐,你也乐,人际关系就在幽默中改善了,和谐了。由此可见,自嘲是高质量的润滑剂。
(摘自香港《文汇报》 作者:郭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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