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节目中,看到有人被判处死刑,特别是其中的贩毒者,目睹她们年轻女性面姣好,我们都会凝神思考,情不自禁联想在另一种场合,她们多半以贤妻良母形象示人,但目前在有限时日之后,就要命丧黄泉。我们或许仍会同情、可怜,但追问一下内心:会否宽恕她们?大都仍摇头。
因为世上宽恕的底线是无法逾越的。
贩毒罪之深,简单说吧,就在于活活糟蹋他人生命,而动机只为了钱。虽说数量颇“可观”,但从绝对值看,也是一把小钱而已。但一个聪明、善良、美丽的青少年或青年,只因一时软弱,被染上了毒瘾,难以自拔,从此一生尽毁。正如戒毒海报所描绘:一杯水翻倒在棕色地板上。解说词是,十七岁的染毒瘾君子双手猛烈颤抖,可能比七十岁病者更衰弱。
还有盗窃儿童的犯罪团伙,把牙牙学语甚至更年幼的婴孩偷走,从此孩子双亲、祖父母、外祖父母陷入无尽焦虑,一辈子都痛不欲生。犯罪团伙对孩子本身的伤害更惨烈,因为他们的意识即使朦胧,也明白离开妈妈怀抱巨大不幸的来临,而他们的选择只有听天由命。那凄苦、绝望的暗影将笼照他们一生。
北京前些年曾发生过一起洗浴中心杀人案。本来并不至动杀机,涉及金钱也不过万把元,只因一行凶者被人认出,于是把七个受害者捆绑起来,嘴巴用胶带封上,然后投入浴池之中。作案人一直眼见水面不再冒气泡,才离开现场。
被害者从嘴被封、到被推下浴池、再到气绝身亡,连哀求苦告的机会都没有,只有面对扼阻生命、渐渐笼罩、但结结实实的死寂。短短数分钟比数世纪都漫长。
杀人者、贩毒者、盗窃儿童者才不管呢。他人是痛是痒、是略微痛苦、是大受煎熬、是切肤之痛、是生不如死……他们不闻不问,最多心间还有一声“干卿何事”的慨叹。最可怕的,就是这种视生命为无物的心态。
(摘自香港《大公报》 作者: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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