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重判黄松有显中央反腐决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文报摘
    澳门日报:重判黄松有显中央反腐决心
2010年01月20日 1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0日电 《澳门日报》20日刊出社论《重判黄松有显中央反腐决心》说,备受社会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19日一审获判无期徒刑。黄松有是新中国司法系统因涉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他不但落马,并遭重判,显示中央打击司法腐败毫不手软。

  文章摘编如下:

  备受社会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十九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黄受贿、贪污五百一十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他不但落马,并遭重判,显示中央打击司法腐败毫不手软,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甚么级别的干部,只要他敢弄权腐败,定必受到法律严惩!

  黄松有现年五十二岁,广东汕头人,四十岁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四十五岁便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出版了不少著作,其中《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更获得最具权威性的法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中的三等奖。黄亦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黄松有曾被外界视为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本来前途无量,但他却知法犯法,最终可能要在狱中终老,令人惋惜。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法院人员行为,堵塞制度漏洞。包括出台“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巡查组到各省市法院巡查;启动对全国三千五百名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院长的培训工作等。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近日在中央纪委会议上强调,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他特别指出,要抓紧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黄松有案应引起警醒。若然有人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以权谋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