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周刊:施明德爆料要帮民进党“清除败类”(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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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洲周刊:施明德爆料要帮民进党“清除败类”(2)
2010年05月07日 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问:怎么说?

  答:那时候是恐怖气氛笼罩,在“美丽岛时代”我根本不认识这些律师。

  问:他们不是义务辩护吗?

  答:什么义务?

  问:你们要付律师费?

  答:当然啰!全部都是拿钱的,而且是高额的。

  问:你付多少?

  答:两个律师(替施辩护的是尤清和郑胜助律师),一个付四万(新台币,下同),一个付六万,最贵的是黄信介,他付给委任律师陈水扁二十万,那个年代二十万可以买一栋房子。那时候那些家属很可怜,一下子被抓以后,六神无主,突然之间,律师团组成,这些人从来都不曾参加“反对运动”,我纵然认识替我辩护的尤清,但他从德国回来,也没有参与“反对运动”,所以谜样的人物就是律师团而已。

  问:你所讲的谜样是不了解他们的来历?

  答:不了解,他们怎么样快速组成?这个名单是怎么出来的?里头有多少卧底的?很多家属说是上面交下来的名单,在那个年代怎么可能法庭的辩论蒋经国不掌控?特务机构不掌控?不可能。

  问:之前你不是质疑“美丽岛律师团”中,陈水扁、苏贞昌、张俊雄是特务卧底,有什么证据?

  答:这是个“阳谋”,谢长廷已经是了,其实谢长廷的事,我很多年前就已经知道了,我只是不讲,因为我不是一个爆料的人。如果没有“美丽岛事件”,哪里有苏贞昌、谢长廷、张俊雄这些人,根本不存在。三十年来,他们拿着镰刀一直收割,选市议员、省议员、选县市长、选“立委”、选“总统”,做“行政院长”、做执政党主席,现在没有官做了,又要回来选(“五都”)市长,他们遽成巨富,每选举一次,他们就赚一大笔,所以当然要追求真相。

  问:指控谢长廷是线民有什么根据?

  答:早就已经有人证了,大约在两个月以前,“调查局”前“副局长”高明辉就讲出人、事、时、地、物,一九八二年,大月五、六月在“调查局”招待所,当时在场的人有已故“调查局长”阮成章、高明辉、调查员谢育男,还有谢长廷,物证就是奖赏他对“国家”有功的二十万台币,这是在法庭讲的,坊间出的书也写过类似的东西,我觉得面对历史,我们都要做诚实的小孩,如果认为别人污蔑,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法院控告。反贪腐时,阿扁的喽啰们、谢长廷们、苏贞昌们、张俊雄们,他们的虎仔(喽啰)都出来污辱我,我一样告,民事我没有一件输,我不惜以讼止谤,所以像苏贞昌这些有头有脸的人,应该来告我,当他们来告我的时候,我就可以透过司法单位把“美丽岛事件”档案资料调出来,到时候就知道他们是不是“抓耙仔”(闽南话,指卧底、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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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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