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娘居住大马10年未获居留权 婚姻面临两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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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娘居住大马10年未获居留权 婚姻面临两难

2010年06月30日 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小刘女士在吴祝光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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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在马来西亚居住近10年的中国籍新娘,至今无法获得申请居留权,婚姻面临困难,忧丈夫离婚,而与孩子两国相隔!

  住在新山已有10年

  女事主小刘女士居住在新山的大学城已有将近10年,在去年向淡杯移民厅申请居留证书,公务人员知道她是来自中国籍,立即告知她,她无法获得申请书。

  因此,小刘女士29日在振林山国会议员曾亚英助理吴祝光的陪同下,向媒体记者召开记者会,呼吁内政部能给中国新移民一个申请居留的机会,并请内政部针对中国新移民的条规等等给予正确申请流程及条例。

  来自中国福建省的小刘女士(34岁),在1995年便离乡背井,一人在新加坡工作赚钱,就在2001年认识了丈夫(39岁)不久就结婚,并在大学城经营摩托车店,也拥有1名7岁的儿子。

  小刘女士说,2006年开始,丈夫向他表示因跟她性格不合,他决定到外头另找工作,因此丈夫离家出走大约5年了,当时丈夫也表示不会另娶他人,并在这期间,丈夫会每年定期带她至移民厅办理旅游签证手续。

  担心丈夫反悔要离婚

  她透露,28日其丈夫拨电话向他表示,他已跟另一位女子共结连理,虽然已摆酒了,但也向她保证暂时不会跟她离婚。

  她表示,她很担心,假设丈夫反悔向我要求离婚,并表示不再帮我申请旅游签证,那她与孩子是否会分隔两国呢?”

  她恳求地表示,居住在这土地已有将近10年之久,已在这落地生根,孩子也习惯这里的生活,请求内政部给予一次机会,让她申请居留权,这样她的生活才有保障。

  据悉,早前的“小龙女事件”有关政府部门采取一项不成文规定,就是不接受任何中国籍女子的申请。

  吴祝光表示,他已向有关部门询问并发了2封信,呼吁政府部门能够特别处理这中国新移民申请居留证的案例。

  张天赐列特别个案处理

  “我已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张天赐详细说明,其表示将会更改条例,也会将此案例当作特别个案来看待。”

  他披露,在移民法令上,外籍妻子可在居留满7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证。

  “小刘女士并没有欺骗政府,她有结婚证书、居留超过7年、也有1名小孩,但为何小刘女士却被排除在外?”

  他表示,政府不能因为早前的“小龙女事件”,而采取这项不成文规定。

  “针对中国新移民也有另外一项措施-第二家园计划,是由旅游局发出的,必须在马来西亚定存20万,方可获得10年居留的资格。”

  他说,第二家园计划对中国籍妻子来说,更本没任何帮助,那也只是吸引有钱的中国人来马投资的计划而已。

  吴祝光也呼吁,针对申请居留证的方面,内政部能够跟其他国籍新娘般一视同仁,并且给予中国新移民一个正确的条例或申请流程,让中国新移民能够获得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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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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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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