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深度剖析华人过劳死事件 拷问日本研修制度(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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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深度剖析华人过劳死事件 拷问日本研修制度(2)

2010年07月15日 0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研修生风雨维权路

  2010年 诉讼胜利来之不易

  7月2日 茨城县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在该县潮来市金属加工公司工作的中国技能实习生蒋晓东为过劳死。外国实习生第一次被认定为工伤事故中的过劳死。

  5月20日 日本宫城县多贺城市15名中国实习生向县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费。

  3月30日 鹿儿岛县枕崎市缝纫公司“萨摩缝纫”工作的3名中国女实习生,以薪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被迫进行高强度劳动为由,向鹿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及接收团体等偿付拖欠每人的约900万日元(约合66.3万元人民币)工资。

  3月25日 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25日就中国技能实习生讨薪案进行复审,更改了津地方法院四日市支部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要求公司方面共支付约9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6.7万元),并驳回公司上诉。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判定在日研修的外籍技能实习生是劳动者,适用《最低薪金法》。

  2月3日 日本山梨县南甲府遭受某清洁公司暴力对待的3名女实习生,以涉嫌伤害等罪名向南甲府警署控告了公司社长等人。警署以伤害嫌疑将该案送交检察院。

  1月29日 4名原中国研修生被强迫从事低工资、长时间劳动案,日本熊本地方法院的审判长高桥亮介29日判处接纳研修生的窗口机构和研修生从业的缝纫厂赔偿44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3万元),并命令缝纫厂支付1280万日元的拖欠工资。日本首次判决接纳研修生的窗口机构,对研修生长时间劳动和被拖欠工资负有责任。

  2009年 维权运动此起彼伏

  10月30日 8名中国女性起诉神户市北区缝制公司“川上”等4家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官司27日在神户地方法院开庭,审判官矢尾和子宣判4家公司合计支付约4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22万元)。

  9月12日 日本和歌山县田边市某木材公司的一名中国籍男性研修生(27岁)11日向德岛地方法院阿南分院提起诉讼,控告该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在工作时手臂受伤并最终被迫截肢,要求公司赔偿约8300万日元(约合624.6万人民币)。

  7月18日 由于从十名中国女性研修生工资中非法征收“管理费”,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田边支部日前命令三家缝纫公司共计赔偿约3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25万元)。研修生方面此前要求赔偿约3550万日元损失。法官矢田广高断定征收管理费违法,指出“(原告)被强制支付了管理费”。

  7月11日 根据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来日、在兵库县神户市缝纫公司工作过3年的8名中国女研修生,向日本法院起诉该公司拖欠了每人约400万日元(约合29.6万元人民币)的加班费。她们曾每天舔着速溶咖啡粉解困加班到半夜。中方对她们施压希望不要起诉,但8人心意已决,不想再忍气吞声。

  5月7日 一名曾以技能实习生身份在群马县某金属加工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性(26岁)7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工资被“日中经济产业协同组合”私吞,要求该组合及组合代表理事小渊成康赔偿约210万日元(约合14.5万人民币)。

  5月1日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受理了一起两名中国实习生以被迫进行不当劳动后遭到解雇为由提出的劳动审判申诉。这两名男子在申诉中要求金属废料出口公司“泰和商事”承认其身份并支付拖欠工资约510万日元(约合35万元人民币)。

  3月23日 在日本富山市一家电子零部件装配公司工作的3名中国女研修生23日向富山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申诉,要求公司纠正以该地区最低工资的一半薪金强迫其加班以及强迫在其他公司从事规定以外工作的做法。

  2008年 黑幕逐渐浮出水面

  9月19日 12名中国女实习生投诉其雇主、熊本县玉名市的两家缝纫公司,要求其停止超时劳动并补偿拖欠工资。双方最后达成和解,雇主同意向12名实习生支付合计约2200万日元(约合140万元人民币)钱款。

  9月11日 奈良县山添村某住宅机械制造公司工厂的中国实习生举报该工厂宿舍提供含有雨水的饮用水,并称饮用后多人出现身体不适。同时还查明该公司违反了政府有关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的规定,在为期一年的研修期内让实习生加班。

  9月2日 山梨县昭和町某干洗公司的3名中国籍女实习生2日以遭到故意伤害、非法监禁致伤为由向该县南甲府警署举报了公司社长等5人。这些实习生与公司方面就待遇问题发生冲突,公司方面强迫其回国,并施以暴行导致人骨折。

  8月1日 12名中国女实习生31日向熊本劳动局检举,熊本县玉名市的二家缝纫公司要求其超时劳动并拖欠工资,希望对这家缝纫公司展开调查并责令整改。

  2007年 罗成被杀震惊日本

  8月30日 围绕2006年6月中国籍研修生罗成(当时38岁)在日本栃木县被一名日本警察(31岁)以自卫为由开枪打死一事,罗成的家属30日以开枪属违法的防卫过当为由,向宇都宫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栃木县政府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28万元人民币)。

  4月18日 三名曾在日本青森县三泽市缝制公司“堀内缝制”工作的中国女实习生18日向青森地方法院八户分部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做出总计780万日元(约合50.4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加班费和赔偿金等。

  2005年

  11月29日 长崎县松浦警署29日以违反《入国管理难民法》的嫌疑,将该县松浦市一家缝纫厂的社长和4名中国女“研修生”的有关资料送交检察院。警方认为该公司雇用这些以“研修生”名义赴日的中国女性非法就业。

  2004年

  11月19日 德岛东警察署以涉嫌让中国进修生非法从事劳动违反了《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为由逮捕了经营面包公司的阿部恭幸,同时遭到逮捕的还有联系进修生到该公司工作而同样涉嫌违反该法的进修生中介公司代表桥本泉。

  8月25日 北海道室兰市11名中国实习生对某制衣公司进行抗议,抗议公司拖欠2个月工资。当地劳动基准监督署经调查后,以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不支付工资)为由,向该公司下达行政指示,要求其向员工付清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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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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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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