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抑或蓄意? 美华裔称屡遭威胁误刺室友致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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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抑或蓄意? 美华裔称屡遭威胁误刺室友致死

2010年07月29日 16: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涉嫌于2008年9月4日深夜在纽约法拉盛公寓杀死室友王光泉(Kuang-Chun Wang,音译)的刘玉明(Yu Ming Liu,前译刘育明)案,27日在皇后区高等法院开审,前半部法医的证词显示王光泉的死亡和刘玉明有直接关系,但其代表律师则争取朝“过失杀人”而非“蓄意谋杀”展开攻防。

  而出席旁听的刘玉明友人庭后为刘玉明感到“不平”和“冤枉”,表示此案另有隐情,认为东北籍的刘玉明为人正直和善良,反而是室友王光泉耍赖成性,欺人太甚。

  此案28日继续审理,陪审团预计当日决定他是否有罪。刘玉明被起诉的罪名包括二级谋杀罪和四级非法持械罪,如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狱25年至终身监禁。不过刘玉明代理律师拉提摩(Jonathan T. Latimer)向法官提出将罪名降低为二级过失杀人罪,刑期最高15年。

  究竟是蓄意谋杀还是过失杀人?刘玉明代理律师拉提摩(Jonathan T. Latimer)和起诉该案的助理检察官翠瑞诺(Denise Tirino)27日在法庭陪审团前,向50岁的刘玉明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轮流提问,两方针锋相对,火药味极浓,连法官拉撒克(Gregory C. Lasak)也几次提醒双方注意掌控情绪。

  拉提摩以引导方式让刘玉明描述了案情。刘玉明表示,2008年7月14日至9月4日他以二房东身份将房子出租给死者王光泉,王光泉曾建议他一起将屋主告上法庭,控诉被公寓内的虫子咬伤,事成之后两人平分赔款,但被他拒绝。王光泉便进而威胁,表示要揭发刘玉明开设私人旅馆、收取现金和不缴税等事。在拉提摩盘问过程中,翠瑞诺不停向法官表示“反对”,认为上述内容与案情无关,让拉提摩的提问被中断两次。

  刘玉明还表示,9月4日下午他返回家中睡觉,醒来却发现王光泉报警,身边没有证据表明自己二房东身份的他被赶了出来。但他稍后返回住处,看见王光泉外出,便关闭家中电源,准备回车上过夜,但感觉不对的他又返回家中,因担心出事,还带了一把15吋长的剑,王光泉返回后两人发生口角,并为争夺该剑而持续了两到三分钟,两人从卧房一直纠缠到客厅,刘玉明表示过程中,他只记得误刺王光泉一刀,为抢救王光泉他还马上报警,随即被逮捕。

  但翠瑞诺却不认同刘玉明的说法,认为刘玉明是蓄意谋杀王光泉,缘由是王光泉报警驱赶他,让他生气。翠瑞诺还指出,刘玉明曾向警方表示王光泉骂生肖属鼠的他,“你这个小老鼠,根本没法抵抗我,只要我一报警,你就被赶出去了”,让刘玉明倍感屈辱,进而稍后携带凶器返回,准备趁其不备报仇。翠瑞诺还指出,犯罪现场的血迹多集中在门口处,很有可能是王光泉想要逃命时,被刘玉明刺伤,并反问刘玉明“为何王光泉身中三刀,你却只有手受伤”?翠瑞诺导向性的提问方式遭到拉提摩的强烈反对,拉提摩甚至激动地从座位上跳起来向法官抗议。

  刘玉明的朋友李先生在庭后为其喊冤,他说,心情郁闷的刘玉明不只一次向他吐苦水说,刘玉明作为二房东,将房子租给王光泉,王光泉不但不缴房租,还胁迫刘玉明作不法勾当,而且赖着不搬走。李先生还表示,刘玉明来美国近13年,一直靠为人搬家谋生,为人可靠,平常朋友有事或是需要用车到机场,他都不计报酬爽快帮忙。(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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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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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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