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生制度"引日本国内反思 新规定治标不治本(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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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生制度"引日本国内反思 新规定治标不治本(2)

2010年07月30日 10:1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偏离轨道的制度

  “研修生”项目开始于1981年,日本政府的初衷是希望借此加强国际合作,将日本的先进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促进“研修生”母国的经济发展,项目时间为一年。

  1993年,JITCO在“研修生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了“技能实习生”制度,即研修生在完成一年的工作学习后,可以继续以“技能实习生”的身份在日本再工作两年。

  日本研修生制度规定,研修生第一年每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不允许加班,日方接收单位必须向研修生解决正常往返一次的国际旅费,为他们负担住宿,保险费用,并发放每个月通常为生活费6到8万日元的生活费。第二年转入技能实习生后,加班由接收会社安排,个人不得提出加班要求,加班费按照接收会社规定和日本劳动法规定支付。第二年起,研修生须承担一半的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险的费用,另一半由所在会社承担。

  然而,进入90年代的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社会老龄化严重,出生率长期在最低谷徘徊,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缺乏,加上亚洲其他国家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冲击,使得大量日本企业效益急剧下降,这个初衷良好的制度,在运行中开始逐渐偏离了正常轨道。不少企业受利益驱使,在实际操作中,把研修生当做了来自海外的廉价劳动力,一些研修生的心态也发生变化:来到日本不再为了学习技术,只是单纯为了挣钱。

  剥削“廉价劳动力”

  随着日本“研修生”逐渐“变质”,日本国内舆论及国际机构也纷纷提出质疑与批评。

  2008年12月,国际组织人权委员会发布报告,建议日本对剥削研修生和技术实习生的雇主“加以惩罚和制裁”,并建议日本考虑“建立能够保护外国人权利、以能力建设为目的的新制度,代替招聘廉价劳动力的制度”。

  今年4月,联合国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若热·布斯塔曼特就日本的这一问题发表声明。声明说:“日本的研修生和技术实习生制度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廉价劳动力的剥削,侵犯了海外劳工的精神和身体权利,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存在奴役行为,因而应该终止这一项目。”

  日本国内也不乏批评之声。《朝日新闻》7月14日发表社论,称研修生、实习生不仅面临收入低、强度大等问题,而且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不少人被雇主单方面中途解雇,日本政府不应听任这种现象继续存在。

  成立于2008年6月的“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合会”是一个民间律师组织,旨在为研修生维权,并向政府部门施压,达到最终废除这一制度的目标。目前,该组织共有118名成员律师分布日本各地,正在处理的研修生相关诉讼25起。

  该律师组织秘书长安孙子理良说,绝大部分研修生到了日本,都是先由各地的事业协同组合、商公会所等机构先接收下来,再由它们分配给下属企业,对于第一年的研修生,日本的劳动法一直缺少约束监督相关方的规定,而JITCO作为一个服务提供方,也无权约束企业;事业协同组合和商公会所等组织作为一级接收单位,因为向企业收取管理费,对企业的不法行为和研修生的投诉则通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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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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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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