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全国截至今年6月共有21万8561宗破产案,其中华人占了2万6805人。
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3日指出,根据报穷局登记的8万348宗破产案中,巫裔有3万1950人,或占总人数的39.76%;其次是占2万6805人或33.6%的华人,以及印裔7661人,而其它种族的破产人数则有1万3932人。
若按性别区分,他说,报穷局登记的破产案中,男性有5万9545人或占总人数的74.48%,女性则有2万503人。
他8月3日在回答民主行动党上议员拉玛克里斯南问题的书面答复中指出,国人基于以下7个原因申请破产,即:1.无法偿还汽车贷款;2.无法偿还私人贷款;3.无法偿还商业贷款;4.无法偿还房贷;5.无法偿还信用卡债;6.企业担保及社会担保;7.其它原因,包括拖欠所得税及教育贷款。
逾万人无法还车贷
他说,数据显示,无法偿还汽车贷款的人数有1万9380人,无法偿还私人贷款的有9464人、无法偿还商业贷款的有8786人、无法偿还房贷的有6022人。
他表示,政府通过报穷局协助,如制定伸缩计划及修订报穷法令,藉以减少破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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