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生公民权”存废之争再起 息息相关华人热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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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出生公民权”存废之争再起 息息相关华人热议

2010年08月10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0日电 综合报道,美国“落地国籍”原则催生了近年“赴美产子”热的盛行。是继续坚持“出生公民权”、还是修改宪法?近日在美国议员中重起争议的话题又有新的进展。在共和党人推动下,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博赫纳称“值得考虑”。对“出生公民权”的存废,在美华人也有不同看法。

  “出生公民权”争论再起硝烟 共和党促办听证会

  美国《世界日报》日前报道指出,共和党的国会巨头正推动检讨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的出生公民权问题,参院民主党人则表示坚决反对。

  第14修正案规定: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获得公民权。国会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康诺(Mitch McConnell)3日表示,他支持对出生公民权问题举行听证会,但他又强调,美国移民政策的重心仍是边境的安全。白宫发言人吉布斯批评麦康诺说:“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为2010年还是2012年的选举(而这样说),但直觉告诉我,他完全是出于政治的需要。”

  一些共和党参议员连日来对出生公民权提出质疑或挑战,支持这项过去主要是极右派参加的活动。这些参议员包括共和党2008年总统候选人麦凯恩(John McCain)、党鞭凯尔(Jon Kyl)、司法委员会资深成员塞辛斯(Jeff Sessions)、葛理汉(Lindsey Graham)等。塞辛斯说:“我不太清楚第14修正案起草者当时的想法,但我怀疑他们希望巴西的某人自由飞来美国,生下孩子后带回巴西,而那个孩子永远是美国公民。”法律专家表示,只有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才能取消出生公民权,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国会议员和四分之三的州的表决支持。众议员过去多次提出类似修正案,均告失败。

  美国《星岛日报》指出,众院共和党领袖博赫纳(John Boehner)周日(8日)表示,修改宪法第14修正案,如果可以帮助减少非法移民的话,取消对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孩子公民权的做法“值得考虑”。

  报道援引CNN网站消息称,众院少数党领袖博赫纳告诉NBC电视台的《面对媒体》节目说:“这是个影响我们国家的严重问题,在我们国家的某些部分,很明显我们的学校和医院充满了非法移民。他们中许多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让孩子成为美国公民。他们应该合法来到这里。”博赫纳周日表示,自己在此问题上并非专家,但是“我认为这值得考虑。”他告诉NBC电视台说:“这是个问题,为那些非法移民提供一个动机来这里确实为我们国家带来更多非法移民,他们来这里以便他们的子女可以成为美国公民。”

  “出生公民权”引争议 修宪呼声日高或影响赴美生子热

  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自诞生那一刻起,就有了美国的出生证,也就有了公民的权利,就可以领到美国护照。不过,他们不能立刻为父母提出移民要求,要到21岁后才有这个权利。即便如此,有此想法的海内外华人仍不在少数。

  此前媒体称,近年各国到美国待产生小孩的准妈妈趋增。其中不乏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的准妈妈。三四个月之后就能把最有价值的纪念品“美国孩子”带回家,几乎赴美生育的中国父母们都认为花两万多美元,对子女来说是人生最值得的投资。

  据《上海侨报》报道,在美国出生、来自非法移民家庭的小孩,被戏称为“锚族(Anchor)”孩子,意思是他们的父母像一条船,而这些在美国生下的孩子就好比父母在美国抛下的一个铁锚,无论父母漂到哪里,最终都能够通过这个铁锚留在美国。

  2005年以来,美国保守派议员每年都会联合署名向国会提出议案,要求限制甚至废除“出生公民权”。但限制或废除“出生公民权”势必要修改宪法,这需要高昂的政治资本和代价。许多议案没有正式讨论就胎死腹中。

  如今,美国月子中心的兴盛恰好遇上了美国的反移民潮。反移民人士认为自动公民权制造了“锚族”孩子,钻的是一个过时的法律——第14条修正案的漏洞。德州共和党州议员Leo Berman近日向州议会提出一项议案,要求废除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权。他认为,用第14条修正案作为出生在美国的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公民理由,是对该法案的曲解。佐治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Nathan Deal牵头提出一个新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在美国出生的儿童,父母至少有一人是美国公民、合法居民或在美国军队服役,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一些华人较多的州,比如马里兰州、纽约州的政客们则对保守派提出的取消非法移民的子女美国国籍表示反对。马里兰州众议院代表Tom Hucker表示,取消非法移民的子女美国国籍的法案不合理。他与支持“出生公民权”的人士一样认为,平等的出生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按照新法案,“锚族”孩子还没有出生,就被剥夺平等出生权,这是美国人权的大倒退。

  华人看“出生公民权”之存废

  最近国会共和党领袖以及一部分共和党重量级议员,一直酝酿重新修改第14修正案第一款,目的是取消宪法赋予在美国出生的外国人的公民权。在当前反移民情绪抬头的情况下,加上国会中期选举的临近,众议院如果通过这类提案,必然会像亚利桑那州新移民法那样,在全美引发大争论。对此,华人看法不一,美国《侨报》9日刊发评论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剖析。

  评论指出,第14修正案于南北战争结束之后通过,此修正案的初衷,主要是防止战后南方各州奴隶制卷土而来。在今天导致巨大争议,主要是非法移民问题引起。从华人的少数族裔身份来说,绝大多数华人比较认同出生公民权。这部分观点认为,非法移民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孩子的出生不是孩子自己的选择,非法移民的孩子在美国出生长大,也要生活、上学、工作。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权,必然导致这些孩子一出生就在各方面处于不平等状态,生活教育都会受到巨大影响。这就完全违背美国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也违背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

  但在华人中也有少数赞成修宪的声音。他们认为,根据皮尤中心的报告,目前在美国出生而获得公民身份的非法移民子女,仅西裔在2008年就已经达到380万,还不算其它族裔的非法移民子女。这些人将使美国的教育、福利资源背上沉重负担,而且由于未来的依亲移民,会有更多移民涌进美国,实际上等同于变相鼓励非法移民。他们认同主张修宪者的观点,即最高法院关于1889年“合众国诉黄金德案”进行裁决时,黄的父母已经是合法居留身份,因此给非法移民子女出身公民权是对宪法的误读。

  也有一些华人认为,如果修宪,受影响最大的还是西裔,华裔相对来说少得多,因此与华人关系不大,静观其变即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所有移民问题都与华人息息相关。上述“合众国诉黄金德案”,就是因华人而起的关于出生公民权的重要判例,对后世有极大影响,现在无论赞成修宪或反对修宪者,都以此案裁决为重要依据。

  在美国,修宪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但也并非没有可能。华人因自身状况不同,思考不同而有不同看法很正常,但不管观点如何,华人群体不仅应该关注这次关于出生公民权的争议,还应该关注所有移民改革的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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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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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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