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网上广告深夜私兑人民币 加华裔被抢40万加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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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上广告深夜私兑人民币 加华裔被抢40万加元

2010年08月12日 0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士嘉堡窝顿大道(Warden Avenue)街头9日晚发生耐人寻味巨额骗案,一名华裔男子向警方报称透过网上广告,应约带同40万元现款与一名“外币找换商”会面,拟将该笔加元兑换成人民币之后汇给中国的家人,岂料“财过光棍手”,对方取得巨款便驾车逃去无踪。

  消息指出,由于案中涉及款额庞大,警方对案件非常重视,并有多个疑点需要理清,包括事主为何会携同40万元现金,而不是携带银行本票;这笔款项的来源;为何事主不透过银行或合法财务机构将款项汇出境;案中事主的背景等。

  案发于9日晚9时30分,一名33岁华裔男子透过网上广告,知悉有人可以兑换人民币,事主与对方接触后,双方约定在窝顿大道与芬治大道东(Finch Avenue East)会面,事主拟将40万加元兑换成人民币(以10日加拿大央行汇价计算,可换得2,513,088元人民币),以便将这笔人民币送返中国的家人。

  两人在预订地点会面,对方是一名年约40至50岁华裔男子,并要求事主将载有现金的袋交给他,以检验钞票的真伪,事主不虞有诈交出钱袋,对方将袋放在汽车车尾厢后便登车绝尘逃去,事主追赶不及报警求助,案件现时由多市第42分局调查,列作诈骗案件处理。多市警方发言人表示,由于案件仍在调查中,在现阶段不能透露任何详情。

  兑换外币有监管制度 万元以上要申报

  对于网上刊登的外币兑换广告是否为骗局,中区华埠一家外币兑换专门店负责人表示,他经常听闻有人在网上刊登特惠外币兑换广告,至于是否骗局不得而知。但涉及40万加元现款换取人民币,这么大的一笔钱还是头一次听闻。而且数十万加元要对换人民币,绝非是个少数目,普通兑换店绝对无能力消化。

  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币兑换店负责人表示,政府对于兑换外币是有监管制度,需要按照加拿大金融交易与报告分析中心(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简称FINTRAC)的规定,如电汇及兑换外币现金的金额在1,000加元至3,000加元,兑换者需向兑换店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车牌、公民卡、护照等。另外,如兑换外币10,000加元或以上,必须填写一份政府认可的“大额现金交易表格”,否则,正当的兑换专门店是不受理的。政府这个外币兑换基制,目的是防止有不法之徒利用外币兑换从中洗黑钱。

  该名负责人表示,顾客光顾网上钱币兑换交易,风险颇高。如果需要兑换外币,最好是到有牌照的兑换专门店兑换外币。如涉及大金额现金兑换,兑换店都会向顾客提议电汇,来保障双方的安全。

  多伦多警政委员会前成员刘秉纯表示,网上诈骗层出不穷,匪徒通常是利用人的贪念,不劳而获的心态,以高息或超乎常理的优惠条件引人坠入圈套。各色各样的骗局大都是新瓶旧酒,但匪徒都屡试不爽。如果大家不贪心,就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刘秉纯表示,以他所知,政府及执法单位为防止不法之徒利用银行或兑换外币进行洗黑钱的非法勾当,故有一定机制监管。例如到银行提取5,000元现金,除银行要顾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外,银行亦要向中央汇报。兑换外币同样受到监管,如是大银码交易,亦要向有关部门申报。至于多伦多市警方表示有人携带40万元兑换人民币被人抢走一案,在案情仍未查明前,不能指该案件是否怀疑涉及洗钱。因为,以从事饮食业、装修、开厂的华人来讲,仍习惯使用现金交易,所以身边常有10万、8万元亦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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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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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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